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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11月15日讯 “这次能拿回工资,多亏了你们的调解!”近日,一起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在长汀县综治中心成功调解。 原来,邱某于2012年3月到长汀某企业就职,双方签订《协议》,约定工作要求和劳动报酬等内容。2014年1月,长汀某企业因经营不善未按时发放工资,但承诺待企业经营状况恢复后一并发放,故邱某仍留在企业工作。其间,企业每月陆续发放部分工资,但始终有拖欠。2022年11月,该企业停止发放工资,邱某多次催要无果,无奈起诉至法院。 收到该案后,承办法官立即组织法院特邀调解员与县委政法委、县司法局等工作人员组成调处小组,并对双方当事人开展“背靠背”调解。 调解现场,承办法官从情法理角度引导双方当事人换位思考,向企业负责人详细讲解法律知识,告知拒不履行工资支付的法律后果,并劝解邱某给予企业一定周转时间。最终,双方达成分期付款的调解协议,握手言和。 (记者 邱玉香 通讯员 罗菲 黄颖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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