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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11月19日讯 近日,莆田秀屿交警大队笏石中队民辅警到辖区毓英中学,利用学校升国旗仪式之机,开展交通安全知识宣传。 活动中,宣传民辅警围绕骑乘电动自行车相关注意事项向学生讲解交通安全知识,告诫同学们未满18周岁不得骑行电动摩托车、未满16周岁不得骑行电动自行车。随后对辖区涉及学生交通事故案例进行剖析讲解,用身边的事教育身边的人,告诫同学们在上下学路上要乘坐安全车辆,切勿乘坐黑车、超员车;乘车时要正确佩戴好安全头盔和系好安全带;过马路要走斑马线、不闯红灯等注意事项。叮嘱师生们一定要摒弃交通陋习,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做到安全文明出行。同时呼吁学生们通过“小手拉大手”的方式,提醒、督促家长在日常生活中养成良好的出行习惯。 通过此次活动,不仅增强了师生的交通安全意识,也为构建和谐校园、文明社会做出了积极贡献,为学生的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陈琦 许悦 胡梅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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