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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11月21日讯 “救助申请人陈某达遭受犯罪侵害,犯罪嫌疑人王某国被羁押,没有赔偿能力…………”“一致同意对申请人陈某达发放司法救助金3万元。”这是日前在上杭县国家司法救助工作专题会议上的一幕。 近年来,上杭县委政法委积极开展未成年人国家司法救助工作,主动帮扶生活困境未成年被害人,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今年以来,上杭县共办理国家司法救助案件18起,发放救助金63万余元,其中未成年被害人及涉未成年人家庭救助8起,发放救助金26万余元。 上杭县委政法委强化服务意识,建立政法各单位司法救助联动机制,主动了解未成年被害人及涉未成年人家庭案件被害人的生活困难情况,及时发现救助案件线索,让司法救助工作贯穿到办案的各个环节。该县对遭受人身损害无法及时得到赔偿、急需心理或身体治疗且家庭困难的未成年人案件加快审查节奏,尽可能缩短救助周期,让未成年被害人及时得到有效救助。 上杭县在对未成年被害人进行司法救助的同时,牢固树立全面保护理念,加强对未成年被害人的心理辅导工作,积极构建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协同救助格局,实现全方位、多元化救助。 (张元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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