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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3 10:29:50

无资质运输液化气 男子犯危险驾驶罪

作者:   来源:福建法治报   责任编辑: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12月3日讯 近日,德化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非法运输液化气案,被告人郑某犯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拘役,适用缓刑,并处罚金。目前,该案已经生效。

2023年5月至9月间,被告人郑某驾驶货车运载陈某等人提供的液化石油气罐,到南安和泉港的两家液化石油气公司购买、加注液化石油气后,运回德化出售给陈某等人。经查,被告人未取得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许可及从业资格,共非法运输液化石油气约18424千克。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郑某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未经依法批准或者许可擅自从事易燃易爆危险物品道路运输活动,已危及公共安全,应当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提醒:

液化石油气是易燃易爆类危险化学品,违法违规运输极易造成气体泄漏引发火灾或爆炸事故。液化石油气等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从业者均应依法按《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取得相应资格从事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运输等活动,否则会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及公共安全。

(记者 林扬阳 通讯员 赖育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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