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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12月5日讯 今年以来,屏南县检察院深化“河长+检察长”协作机制,利用河长办检察联络室,构建起线索移送、联席会议、组织培训等多元协作模式,以法治力量助力河湖管理工作。 该院与河长办通过联席会议、联络室(员)等途径,对河湖治理专项行动、重大问题等进行会商,加强日常工作联系,强化协作。此外,还通过立案监督、侦查活动监督、审判监督等方式,将行政调查和司法检察调查有机结合起来,对重点河湖进行线索排查和案件整改回头看,巡查存在的重点问题。 “河长+检察长”机制的实践,不仅拓宽了检察公益讲座诉讼时效的案件来源,还提升了检察监督的效能,强化了与河长办的协助及跨流域、区域生态环境保护协作,为河长制工作从“全面建立”到“全面见效”提供了有力保障。 (杨陈虹 田杰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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