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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12月10日讯 近日,经霞浦县人民法院法官和特邀调解员调解,一起人身损害赔偿纠纷被化解,两位当事人为表达感谢,向霞浦县综治中心送上两面锦旗。 据了解,张某受李某雇佣承揽搬运水泥砂石工作。工作中,张某从三楼平台意外跌落,造成人身伤害。事故发生后,双方就赔偿具体事宜多次协商无果。为尽快化解矛盾纠纷,双方共同到霞浦县综治中心表达他们的诉求。 了解纠纷情况后,综治中心迅速响应,组织常驻法官与特邀调解员共同调解。在特邀调解员耐心疏导和法官对相关法律规定和类似案例的讲解下,双方就此起事故的责任分配达成合意,约定由李某先向张某支付医药费1.3万元,待张某出院后,双方再一同到综治中心就后续产生的费用签订调解协议。 不久前,张某与李某再次到县综治中心,共同确认李某还需支付张某因受伤产生的各项费用1.7万元。双方签署调解协议后,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法官对调解协议进行审查,迅速出具确认调解协议有效的民事裁定书。 (韩丹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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