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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日前,周宁县检察院依法启动司法救助程序,为一名刑事案件被害人申请国家司法救助金5万元。 2024年12月,周宁县检察院第三检察部收到第一检察部移送的司法救助线索,在审查相关案件资料后,发现刑事案件被害人小红(化名)家庭生活极其困难,承办检察官立即带案下访,实地走访小红的家庭。经审查认定,小红符合国家司法救助的条件,该院依法启动司法救助程序,为小红申报国家司法救助金。 2025年1月21日,5万元国家司法救助金审批通过,承办检察官第一时间将这笔司法救助金送到小红一家手里。 (记者 王淇锋 通讯员 刘梦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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