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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因缺钱,男子伙同他人5天盗窃13辆摩托车,经仙游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近日,曾某因犯盗窃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9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2024年7月初,曾某与未成年人杨某共同商议偷盗摩托车换取钱财。2024年7月6日、7月7日,曾某与杨某在仙游县某小区盗得8辆摩托车,并于次日出售,牟利2280元,曾某分得1280元。2024年7月11日凌晨,曾某、杨某二人再次作案,盗得5辆摩托车,并将其中4辆出售,牟利1040元,曾某分得1040元;未出售的1辆摩托车被害人自行找回。 仙游县检察院经审查认定,曾某伙同同案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应当以盗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并提起公诉,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陈静 陈琦 余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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