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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19 11:24:09

利剑高悬,让“老赖”无处遁形

作者:   来源:福建法治报   责任编辑:

利剑高悬,让“老赖”无处遁形

————莆田市荔城区人民法院发布3起拒执犯罪典型案例

执行工作是守住公平正义的“最后一公里”,而拒执犯罪是影响实现公平正义的一道藩篱。为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与震慑作用,近日,莆田市荔城区人民法院公布3起拒执犯罪典型案例。

案例一:

挂名买车拒履行 恶意明显终获刑

2020年4月,荔城法院判决被告林某某向沈某某偿还借款13万元的本金及利息。2020年11月,荔城法院发出执行通知书,要求林某某履行法院判决、裁定。其后,林某某于2021年8月在某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购买一辆小轿车,因担心车子被执行,故挂在朋友陈某某名下,首付款和贷款均由林某某支付。

2024年7月,民警在某农贸市场抓获林某某,林某某归案后如实供述罪行,与沈某某达成和解协议并取得谅解,自愿认罪认罚。2024年12月,荔城法院判决林某某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缓刑1年。

案例二:

借用账户避执行 严厉惩处不姑息

2021年3月22日,荔城法院判令被告沈某某应在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返还原告借款131万余元及利息等。2021年3月31日,沈某某签收荔城法院邮寄送达的民事判决书。荔城法院于2021年5月作出执行裁定书、限制消费令等材料,并向沈某某邮寄,责令其立即履行判决。2021年10月,沈某某使用他人银行卡接收其与郑某某合作投资的某安置房项目的工程款分红90万元,之后用于返还个人普通债务、购买体育福利彩票、日常生活开销等,未向法院申报个人财产状况,未用于执行已生效的法院判决、裁定,致使民事判决、裁定无法执行。

2024年6月,沈某某在某生鲜超市被民警抓获,归案后如实供述罪行。在审查起诉阶段,沈某某对检察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情节及罪名均无异议,并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2024年12月,荔城法院判决沈某某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9个月。

案例三:

隐瞒收入不申报 逃避执行受追究

2021年12月,荔城法院作出民事判决,判令被告陈某某在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偿还扶某某借款300万元及利息。经扶某某申请,荔城法院于2022年2月对陈某某强制执行,并于同日发出执行通知书及报告财产令、传票等材料。

2019年12月,陈某某以每年15万元的租金将位于荔城区新度镇的厂房租给林某某使用,要求林某某把租金汇入陈某某妹妹的银行账户,再由其妹妹转账给陈某某的儿子或取现拿给陈某某。荔城法院作出民事判决后,陈某某一直未向法院申报个人财产状况,并将所得租金收入31万元用于返还个人普通债务、日常生活开销等,均未用于执行判决,致使民事判决无法执行。

2024年3月,陈某某在某小区门口被民警抓获,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并履行部分还款义务。2024年10月,荔城法院判决陈某某犯拒不执行判决罪,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

(陈静 陈琦 陈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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