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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20 10:39:35

偷梁换柱卖假酒 冒充商标终获罪

作者:   来源:福建法治报   责任编辑: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2月20日讯 近日,福鼎法院审结一起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判处被告人王某城有期徒刑1年6个月,并处罚金70000元。

2023年11月至2024年5月,王某城作为某白酒代理销售业务员期间,为牟取更大利益,在明知某淘宝店铺(已关闭)所销售的陈酿酒系假冒该白酒品牌注册商标商品的情况下,私自以100元每箱的价格购入共计141845.62元。其间,王某城将购入的上述假冒注册商标的陈酿酒以每箱156.66元的平均售价销售给其负责业务片区内的多家商店,从中赚取差价。2024年5月,公安机关接群众举报并立案侦查,后民警从多家店铺及王某城家中、仓库查获假冒某品牌注册商标的陈酿酒276箱。经审计,扣除尚未销售的173箱陈酿酒,王某城销售上述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金额总计195041.7元,非法获利69541.7元。经鉴定,被查获的陈酿酒均属于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假冒产品。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某城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仍予购入并销售,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其行为已构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综合其犯罪情节及悔罪表现等,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周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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