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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27 10:08:38

“父债子还”引争议 法官释法促执行

作者:   来源:福建法治报   责任编辑: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2月27日讯 近日,大田法院执行法官通过“因案制宜”成功执结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有效避免了矛盾激化。

吴某在三明市经营着一家早餐店,连某因时常在该店消费故而与吴某相识。2015年8月,连某以家庭生活和孩子读书需资金为由向吴某借款5000元。吴某出于朋友之谊同意出借,并将款项以现金形式交付给连某。借款后,连某未还款。2021年8月,连某因病死亡。吴某遂将连某的两个儿子连一、连二(化名)诉至法院。法院经审理后判决连一、连二应在继承遗产实际价值范围内向吴某偿还欠款。

因连一、连二未还款,吴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执行过程中,连一、连二提出其父亲过世后并无财产继承,根据法院判决,两人无须偿还该笔欠款。而吴某则认为“父债子偿,天经地义”,坚决要求二人还款。对此,执行法官多次组织双方进行调解,一方面向双方释法,释明我国现行的法律中并不存在“父债子偿”的强制性规定,同时,又从连某向吴某借款的用途系为家庭生活和孩子读书的角度入手进行明理,引导双方互相理解。

最终,双方互让一步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吴某放弃500元欠款,连一现场付清剩余欠款4500元,案件得以圆满执结。

(记者 彭冬晴 通讯员 陈源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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