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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近日,尤溪县人民法院调解一起合伙合同纠纷,成功挽回当事人之间的“兄弟情”。 陈某与罗某是多年好友,交情深厚,2018年9月,两人决定共同经营小学生托管班,2019年8月,因经营理念及经营方式的分歧,陈某要求退伙并返还投资款21.4万元。陈某退伙后,罗某向陈某返还了17万元投资款。 后因陈某家人生病,急需用钱看病,陈某多次向罗某催讨余下投资款4.4万元,罗某均以学校停课导致托管班生源锐减,经营状况每况愈下而没钱为由,拒绝支付。陈某遂将罗某诉至法院,要求返还余下投资款及违约金。 尤溪法院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认真梳理案情,了解到双方当事人是多年好友,两人都愿意接受调解,于是组织双方来到法院面对面“谈心”,并进行释法析理,告知罗某违约的法律后果。罗某则表示托管班经营状况不佳,目前确实无力还款,待运营改善或有了新收入会马上还钱。 陈某听到老友的一番肺腑之言,最终选择放弃违约金,双方达成罗某两个月内向陈某支付投资款4.4万元的调解协议,并在法官的主持下,冰释前嫌,握手言和。 (记者 彭冬晴 通讯员 曾玉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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