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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惠安法院执行局充分用好“拘传+调解”组合招式,成功化解一起涉多名员工工资执行案件。 惠安县某物流公司因经营不善,拖欠公司多名员工近20万元工资,经多次催要无果后,王某等20余人向惠安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后双方达成调解协议。但此后该公司未按协议履行,王某等20余人遂向惠安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向该公司发出执行通知等法律文书,督促该公司主动履行义务,多方查找公司名下可供执行财产,但均无实质性进展。经多方走访、深入调查,执行法官从知情人处获知该公司法人代表肖某近期将回家处理事务。执行法官立即开展前期筹备工作,并抓住时机火速赶往肖某家中将其拘传。 拘传肖某后,执行法官得知肖某并非故意不履行,综合考量该公司确因经营不善而倒闭,以及还款能力十分有限等情况后,决定依法先组织双方进行调解:一方面召集王某等20余名申请人,向他们详细说明执行进度和公司现状,争取让20余名申请人能够了解当前被执行人的还款能力等客观情况,以达成更加具有操作性和可行性的调解方案;另一方面向肖某释明法律规定,告知其逃避执行应承担的法律后果,并要求肖某积极配合。 最终,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申请人表示能够理解肖某的困境,愿意给予一定的宽限期,而肖某也当场履行部分款项,并约定余下款项按月分期偿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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