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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8 13:57:19

无证驾驶酿惨祸 以身试法悔已迟

作者:潘晨曦   来源:福建法治报   责任编辑:

近日,大田法院审结一起交通肇事案,被告人林某无证驾驶机动车致人死亡,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

2024年6月6日下午,被告人林某无证驾驶三轮载货摩托车时,因未注意观察路面交通情况,致摩托车头右前侧与行人郭某身体左侧相碰,造成郭某受伤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林某第一时间拨打120、110,将郭某送至医院抢救,并在事故现场等待民警前往处置。到案后,林某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经认定,林某负全部责任,郭某无责任。案发后,林某赔偿被害人郭某近亲属合计人民币385000元,并取得书面谅解。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林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无证驾驶机动车肇事致一人死亡,负事故全部责任,应当以交通肇事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鉴于林某具有自首、积极赔偿被害人近亲属经济损失并取得书面谅解和自愿认罪认罚等情节,并结合其所在社区同意实施社区矫正的意见,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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