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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山岛的奇特地貌、翡翠湾的细软沙滩、外屿岛的原始生态……漳浦坐拥得天独厚的自然馈赠,如今已成为闽南地区备受青睐的生态旅游目的地。盛夏时节,游客在这里流连忘返,用镜头记录风景,也让漳浦的生态名片在社交平台上越发闪亮。一幅幅画面,定格的不仅是美景,更是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生动写照。 美景的背后,离不开当地法治力量细致而坚定的守护。 6月5日是第55个世界环境日,主题为“全面绿色转型,共建美丽中国”。近日,漳浦县人民法院紧扣这一主题,将司法目光聚焦于山林与海洋两大生态前沿,通过“庭审观摩+联动普法”相结合的方式,让法治精神在真实场景中深入人心。 庭审课堂敲响警钟 6月4日上午,漳浦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叶某涉嫌滥伐林木罪一案。旁听席上,来自县林业局的执法人员与辖区护林员代表共20余人专注聆听。这场特殊的庭审,将审判现场延伸为普法宣讲课堂。 经审理查明,2021年,叶某在取得部分林木采伐许可证后,越界采伐生态公益林66余亩;2022年,又在未办理审批手续的情况下,擅自砍伐商品林和生态公益林85余亩。两次违法采伐林木总蓄积量达227立方米,造成森林生态系统功能损失3.3万余元。案发后,叶某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 一个小时的庭审,清晰展现了叶某从心存侥幸到触法受审的过程。庭后,审判长专门面向旁听人员开展法庭教育,指出群众普遍存在的“持证即可随意采伐、超范围采伐无关紧要”“自留山林木可自行随意砍伐”等错误认识均不能免除法律责任。 一位参与旁听的护林员感慨:“我管护的林区也曾发生‘少报多砍’的情况。以前劝村民,对方总是不以为然。今天这个案例很生动,我回去可以实实在在地告诉他们,有证超范围,同样可能判刑。” 渔港普法守护碧海 漳浦海岸线绵长,海鲜丰饶。守护这里的海洋生态,与守护青山同等重要。 6月5日当天,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漳浦县人民法院与漳州海警局漳浦工作站联合走进六鳌近海区域与沿海渔村,开展海洋生态普法专项活动。 “老师傅,今年伏季休渔要到8月16日结束,在这段时间内,拖网、张网、笼壶都属于禁止作业类型,小网目笼壶更是禁用渔具。”在虎头山渔港,法院干警结合漳浦县2026年伏季休渔通告,向正在修补渔网的渔民耐心讲解。 干警还以本地发生的真实非法捕捞案件进行以案释法:“之前有渔民使用禁用笼壶深夜出海,被海警查获,不仅被判了刑,还承担了近3万元的鱼苗放流费用。”听到这些发生在身边的案例,渔民们纷纷点头。 一位有着20年经验的老船长坦言:“过去总觉得海这么大,捕一网没什么。现在懂了,守法才是端稳长远饭碗的根本。”他打算把宣传手册带回去,让船上的同事都看看。 在渔港现场,法院干警累计发放《海洋伏季休渔普法宣传手册》300余份,解答渔民咨询40余人次,将专业的法律条文,转化为渔民听得懂的叮嘱,让普法宣传在渔船码头上落到实处。 司法修复筑牢屏障 守护绿水青山,在漳浦法院看来是一场持续的奔赴,而非一日之功。在这一过程中,司法修复机制充当着不可或缺的“后半篇文章”。正是有了这套机制,让法槌声不仅惩戒过去,更重建未来。 “我们不仅要公正裁判,还要让受损的生态得到切实修复。”漳浦法院生态环境审判庭负责人表示。 今年3月,漳浦法院依法公开宣判3起滥伐林木案,在惩治犯罪的同时,坚持恢复性司法理念,向被判处缓刑的被告人发出《环资服务令》,责令他们在缓刑考验期内参加环境资源公益服务,定期观看生态司法纪录片,每月至少参与两次义务植树或巡山护林。接过服务令后,3名被告人当即加入植树队伍,在法官与林场工作人员指导下挥锹培土,以行动迈出修复生态的第一步。 近年来,漳浦法院逐步转变“一判了之”的传统思路,积极探索“恢复性司法实践+社会化综合治理”的新路径。该院在全省首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支付令机制,以司法强制力保障修复资金落实;深化院校联动,引入高校智力支持,逐步构建起“损害担责—量化赔偿—多元修复—研究赋能”的全链条生态司法保护模式。 从庭审旁听到渔港普法,从个案惩戒到机制修复,漳浦法院在生态环境保护中呈现的,不仅是一系列活动,更是一种真挚的司法态度。当护林员说出“回去就讲给村民听”,当渔民意识到“守法才是长远的饭碗”,法治的力量,便真正扎下了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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