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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三明市三元区人民法院通过错时出击,成功执结一起拖欠三年物业费的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廖某系某小区的业主,厦门某物业公司为该小区物业公司,双方签订《物业服务合同》,就物业服务内容、物业费收取等作出了相关约定。自2022年7月开始,廖某不愿支付物业费,经厦门某物业公司多次催讨无果,遂诉至法院。经法院审理判决,廖某需支付物业服务费5203.62元。判决生效后,廖某仍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无奈之下,厦门某物业公司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立案后,执行法官通过网络查控系统,冻结被执行人廖某名下微信、银行账户,但未发现有可供执行财产,向其发出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因申请人无法提供被执行人廖某的电话,为提高执行效率,尽快执结案件,执行干警选择在夜间突击执行。日前,执行干警再次来到廖某家中找到廖某。面对执行干警的释法明理,廖某起初仍以各种理由推脱、躲避执行。经告知拒不配合执行的相应后果后,廖某当场将全部案款履行完毕,案件顺利执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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