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法治报,让新闻离你更近!
2025-04-08 16:34:53

交通肇事勿侥幸 逃逸处罚更严厉

作者:陈静 陈琦 郑昇莹   来源:福建法治报   责任编辑:

日前,仙游县检察院对一起交通肇事案提起公诉。法院经审理,以被告人袁某犯交通肇事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一个月。

2021年6月,袁某酒后驾车与被害人驾驶的摩托车发生碰撞,造成被害人受伤及二车损坏的交通事故。肇事后,袁某弃车逃逸,被害人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经鉴定,袁某血样中乙醇含量为204.75mg/100ml。经道路交通事故认定,袁某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被害人承当事故的次要责任。

仙游县检察院经审查认为袁某违反道路交通运输管理法规,酒后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事故致一人死亡,负事故主要责任。其明知肇事行为,为逃避法律追究,肇事后逃逸,应当将逃逸作为加重处罚情节对待,并据此向法院提起公诉。

鉴于袁某有自首、认罪认罚、赔偿被害人近亲属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等从轻、减轻处罚情节,法院经审理,作出上述判决。

检察官提醒:生命面前无小事,依法文明出行是交通安全的重要保障。逃逸并不能逃避法律的制裁,反而会造成刑事责任的加重。机动车驾驶人要严格遵守交通安全法规,时刻注意谨慎驾驶,拒绝疲劳驾驶、酒驾醉驾,避免酿成悲剧。


头条推荐
热图推荐
精华推荐

找福建律师 、看福建新闻 、免费法律咨询 ,就上海峡法治在线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旗下,福建最权威的法律门户网站

地址:福州华林路84号福建日报社附属楼5楼 新闻投诉:0591-87870370

版权所有:福建法治报社 闽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备案20071101号 闽ICP备11004623号-2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涉未成年举报电话:0591-87521816,举报邮箱:fjfzbbjb@126.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