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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0 15:14:02

三明政法“微”看点(2025.4.7)

作者:福建法治报   来源:福建法治报   责任编辑:

近日,建宁县人民法院生态庭、里心法庭联合里心镇岩上村村委会,前往岩上村开展“保护水资源,法治在行动”主题普法宣传活动,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向村民讲解《水污染防治法》《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 

□杨建伟

日前,建宁县人民检察院走进溪口社区开展清明节普法宣传活动,通过发放宣传材料、解答群众关于新修订的《文物保护法》的疑问,普及保护革命遗迹的法律法规,强化群众保护革命遗迹意识,提高群众保护文化遗产责任感。 

□余芳莉

近日,泰宁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县水利局、河长办举行“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宣传活动。通过悬挂横幅、发放宣传手册、设置法律咨询台等形式,强调“节约用水是全民责任”,让“点滴节水”成为全民行动自觉。 

□谢畅灿

近日,建宁县人民检察院深入辖区河东村,开展森林防火普法专项行动。活动中,检察干警通过现场宣讲、播放警示视频等方式,向村民解析违规用火的危害及法律后果,重点普及《森林法》中森林防火相关规定,提醒大家牢记“不带火种进山、不在林区用火”。

□陈瑜

近日,尤溪县人民法院组织开展第四期“尤法青年·微讲堂”,3名青年干警围绕工作生活,依次上台分享经验感悟,20余名青年干警参加活动。 

□詹净

近日,建宁县人民法院组织开展专题会议,传达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两会期间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全国两会精神。会议要求全体干警认真贯彻省委、市委、县委和上级法院的部署要求,结合法院工作实际,研究具体贯彻落实举措。 

□陈坤

近日,三明市沙县区人民法院依托“法院+综治中心”联动机制,在区综治中心调解室成功化解一起标的额达55万元的民间借贷纠纷,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陈俊全

近日,三明市沙县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接到线索后迅速行动,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的被执行人传唤至法院。在法院调解室,执行法官耐心释法明理,向被执行人阐明拒不履行法律义务的严重后果,并组织双方进行调解,促成双方达成和解协议,被执行人承诺分期履行还款义务,申请执行人也表示谅解。 

□赖泽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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