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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4 16:03:49

明溪法院“异步审理平台”便民又利民

作者:记者 彭冬晴 通讯员 李敏雯 张芊芊   来源:福建法治报   责任编辑:

近日,明溪法院依托“异步审理平台”,仅用时3天便成功调解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为当事人节省诉讼费用、交通成本,充分展现智慧法院建设在司法便民、优化营商环境方面的实践成效。

2024年初,原告明溪县某建材公司与被告河北某建筑公司签订钢材买卖合同,约定分三批供货并支付货款。原告按约履行供货义务后,被告以资金周转困难为由拖欠尾款28.6万元。原告多次催讨未果后,于今年2月向明溪法院提起诉讼。

受理案件后,立案庭法官考虑到被告公司在外省,双方工作日协调困难等问题,经研判后引导双方当事人优先通过“异步审理平台”进行调解。法官第一时间通过平台创建调解任务,同步上传合同、发货单、对账单等证据材料。当事人通过手机实名认证后,即可在“7*24”小时内随时登录平台查看案件进展、提交答辩意见。

调解过程中,双方就付款金额、履行期限等关键问题展开多轮“错时协商”,法官结合被告提供的财务报表,发现其确实存在短期资金压力,遂建议原告适当放宽还款期限,同时向被告释明逾期付款的法律后果,督促其提出分期付款方案。

最终,经过5次线上异步沟通,双方达成“分三期支付货款,逾期则承担违约金”的调解协议,并通过平台在线签署文书。至此,相隔两地的纠纷顺利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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