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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经浦城县检察院提起公诉,被告人林某因犯诈骗罪被法院依法判处拘役3个月、缓刑5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 经查,2024年10月,林某驾驶二轮电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锁骨骨折。事后,肇事司机汪某赔偿林某医疗费5万元。林某就医时,医生明确告知交通事故无第三方责任才能使用医保结算,于是林某选择隐瞒“他伤”真相、伪造成“自伤”,骗取国家医保统筹基金,报销医疗费5000余元。 浦城县检察院经审查认为,林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式骗取医保基金,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案发后,林某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罪行,退出违法所得。法院经审理,遂作出上述判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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