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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破题齐发力 提升办案质效 ——南平市建阳区检察院推动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实质化运行 侦查活动监督是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保证公安机关严格依法、高质效办案的关键一环。自2022年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成立以来,南平市建阳区检察院与南平市公安局建阳分局通力协作,落实“双赢多赢共赢”司法理念,通过信息共享、提前介入侦查、召开联席会等方式,不断强化监督协作,促进执法工作水平、司法办案质效、社会治理效能三方面同步提升,促进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真正落地见效。 加强沟通协作 搭建公检合作平台 近年来,建阳区检察院严格贯彻落实上级部署,联合南平市公安局建阳分局成立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为深化协作效果,双方会签《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联席会议工作规定》,建立互通信息、案件会商、联席会议等机制。通过相关工作机制,结合案件分析研判,定期总结,及时整改,不断提高案件办理质效。 “从‘单兵突进’到‘协同作战’,我们通过定期召开公检法联席会议,让公检法三家立足自身工作职责,结合当前刑事案件办理过程中的实务难题,就证据收集、法律适用、案件定性等司法实务中的问题进行研讨,进一步凝聚各方共识。”建阳区检察院相关部门负责人说。 做好提前介入 提高案件侦查质效 2024年11月,经建阳区检察院提起公诉,被告人陈某某因犯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拘役2个月;因犯妨害公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4000元。数罪并罚,法院决定执行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4000元。 该案由建阳区检察院通过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提前介入,并向公安机关说明袭警罪和妨害公务罪的区分,建议该案按照妨害公务罪的构成要件进行侦查取证,后以涉嫌妨害公务罪批准逮捕陈某某。检察机关的提前介入为案件的顺利侦办打下坚实基础。 “我们通过主动引导、适时引导、当面引导侦查取证,对重大疑难复杂及公安机关邀请提前介入的案件及时依法提前介入,全面了解案件基本情况和侦查进度,并就案件的侦查取证工作和法律适用方面遇到的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该院检察官介绍道,截至目前,该院共提前介入案件63件,推动案件办理提质增效。 发挥机制优势 履行法律监督职能 建阳区检察院依托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桥梁纽带作用,开展法律监督工作,做到在监督中协作,在协作中监督。检察干警与公安民警采取“轮值常驻”方式入驻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通过查阅公安机关表册台账和案卷材料,检察干警能够及时摸排监督线索,拓宽监督渠道,实现从“事后监督”向“同步监督”的转变。 同时,建阳区检察院依法规范开展立案监督、侦查监督等常态化监督工作,及时发现和纠正侦查违法情形。并将补充侦查、检察建议、检察意见等工作的落实情况,纳入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的监督反馈内容,充分发挥侦监协作办公室机制优势,提高监督实效。 下一步,建阳区检察院将持续推进侦监协作办公室实质化运行,精准发现案件中的关键问题,做到对每一起案件、每一个证据的仔细斟酌、反复思考,有效提升案件办理效率,确保“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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