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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女士:上周,我驾车驶入小区,在行进过程中,突然有只未栓绳的狗从道路左边窜出,我来不及刹车,将狗撞伤。之后,狗的主人要求我赔偿治疗费用。请问,我需要赔偿吗? 【解答】 陈伟(龙岩市新罗区检察院检察官):钱女士,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五条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虽然您将狗撞伤,但狗受伤的根本原因是其主人没有系狗绳,并放任狗在有车辆行驶的道路上奔跑,其主人未尽到对宠物的管理责任,应当对自身过错承担法律后果。您无法预见和防范未栓绳的狗突然出现的可能,只要尽到一般的注意义务,就不存在过错。因此,您无需担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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