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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2 17:08:55

光泽法院执结首起强制涤除登记案

作者:记者 汤仙念 通讯员 彭文堡   来源:福建法治报   责任编辑:

近日,离职4年的陈某,终于在光泽法院执行法官的帮助下,完成工商登记变更,涤除其“某教育培训公司董事”的登记信息。这也是《公司登记管理实施办法》实施以来,光泽法院执结的首起强制涤除登记案。

陈某曾任某教育培训公司董事,2021年4月,陈某从该公司离职。但作为已进行过工商登记的“董事”,公司如未及时变更工商登记,陈某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及风险将持续存在。而依照工商信息变更程序,被登记人员又无法自行申请涤除,陈某只能与该公司反复沟通,要求其尽快办理解除董事职务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可该公司却始终未予以办理。

2024年底,陈某将该公司诉至法院,法院经审理判决该公司应于限期内办理解除陈某董事职务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可法院判决限期已过,该公司仍推三阻四不予办理。在多次催促无果后,陈某于今年3月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光泽法院执行法官向该公司送达了相关法律文书,要求其履行生效文书确认的义务,但该公司依旧不为所动。

在《公司登记管理实施办法》实施前,市场监督管理局无权直接撤销登记,即便当事人胜诉,仍可能面临“执行难”。如今《公司登记管理实施办法》已明确“因公司未按期依法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明确的登记备案事项相关法定义务,人民法院向公司登记机关送达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协助涤除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分公司负责人等信息的,公司登记机关依法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涤除信息”。

作为光泽县首起申请强制涤除登记案,执行法官高度重视,积极查找外地法院同类型强制执行成功案例,与光泽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多次沟通协调,明确条款适用条件、流程规范及所需材料,畅通部门对接渠道,以最短时间完备协助执行通知书等涤除登记所需材料,为陈某成功办理了工商登记信息涤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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