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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明溪法院联合当事人所在村委会,巧妙运用“法院+村委会”模式,成功执结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 刘某与谢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明溪法院于2024年7月判决谢某某应偿还刘某借款本金15000元及相应利息。判决生效后,谢某某仍未履行还款义务,刘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向被执行人谢某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执行文书,并多次打电话敦促其自动履行,但谢某某仍以没钱为由拒不履行。执行法官通过网络查控系统,查询被执行人的银行账户、房产等财产状况,均未发现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 面对这一困境,执行法官第一时间前往谢某某所在村委会调查。通过与村干部交流,详细了解谢某某家庭状况及未履行的原因,均证实谢某某的确存在困难,难以一次性支付全部款项。 为避免“机械执行”,执行法官与村委会商讨了一系列措施,一方面,建议申请人刘某给予被执行人谢某某宽限期;另一方面,法官与村干部从谢某某的现实情况着手,向其释明拒执的后果,督促其积极筹款,并共同为谢某某制定了切实可行的赔付方案,引导双方达成执行和解。 最终,在执行法官灵活施策与村干部耐心劝解下,双方互谅互让,申请人刘某主动放弃部分本金及利息,被执行人谢某某与其家人当场筹集1.2万元还款。 至此,该起纠纷得以化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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