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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明溪县人民检察院充分发挥生态、公益诉讼等检察职能,严厉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犯罪,积极保护生态环境,做好鸟类资源文章,进一步打响“观鸟胜地 自在明溪”品牌。 该院坚持打击犯罪和保护生态环境并重,聚焦非法猎捕、收购、运输野生动物等违法犯罪行为,2021年以来,办理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案件20件31人,依法提起涉野生鸟保护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16件,挽回国家野生动物资源损失17.02万元。 同时,联合县林业局、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农贸交易市场、餐饮服务单位、快递公司等重点场所持续开展联合执法行动。重点检查餐饮单位是否存在以野生动物及其制品情况为卖点招揽顾客,农贸市场是否存在非法销售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的违法行为,告知快递企业未经相关部门许可,不得寄递运输野生动植物。 此外,联合县林业局、县法院、县公安局等相关部门共同开展以“美丽福建 羽梦同飞”为主题的“爱鸟周”暨2025年“清风行动”宣传活动,通过悬挂横幅、发放鸟类知识宣传手册、现场解读等形式,向群众宣传了保护鸟类、保护野生动植物相关的法律知识,并以案释法,让群众进一步了解非法猎捕、收购、运输、出售野生动物的行为所造成的严重后果和社会危害性,引导群众自觉成为野生动物保护的践行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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