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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政和县检察院对陈某违反野生动物保护法规定,在禁猎区、禁猎期使用禁猎的工具非法猎捕野生动物的行为作出不起诉决定,并提出建议行政处罚的检察意见,政和县林业局作出没收陈某的猎获物、猎捕工具和违法所得,并处猎获物价值2倍的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目前行政处罚已执行到位。 “我们在办案过程中,通过强化衔接配合,确保不起诉案件的有序移送和案件的规范办理,成功杜绝不刑不罚,消除行政处罚盲区。”政和县检察院检察官介绍道。 近年来,政和县检察院健全协作机制、优化办案模式、依法全面履职,积极探索构建行刑反向衔接规范化、制度化、高效化新路径,推动行刑反向衔接工作走深走实。 该院通过树立“一盘棋”思想,形成刑事、行政检察部门办案协作、会商研判、常态化线索移送及文书流转办理反馈机制;深化与公安、林业、市场监管等行政执法部门沟通协作,推动行刑反向衔接工作规范开展;针对需要异地提出行政处罚检察意见的,积极与属地行政机关对接,实现行政处罚执行“全闭环”。 同时,政和县检察院建立对轻微刑事案件审查起诉阶段提前介入、对拟不起诉案件是否具有行政处罚必要性同步审查、“不起诉宣告+反向衔接告知”等办案模式;坚持以“可处罚性”为原则,对不起诉人违法事实、行政处罚法律依据等方面进行全面调查核实,进一步增强检察意见的精准性;并在制发检察意见后,指定专人持续跟踪督促、跟进监督,确保行刑反向衔接见行见效;针对行政机关不履行或怠于履行检察意见等情形,制发检察建议督其促依法履职并作出行政处罚。 此外,通过统筹案件线索管理、研判监督等方式,政和县检察院推动检察履职从治罪向治理拓展深化,主动延伸监督“触角”,并系统分析研判行刑反向衔接案件反映出的突出社会治理问题,有针对性制发检察建议推动系统治理、源头治理。与此同时,该院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行刑反向衔接”相关知识宣传,让人民群众了解“不起诉≠不处罚”,提高社会公众对该项工作的知晓度和参与度,以行刑反向衔接进一步促进规范执法,筑牢法治防线,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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