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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三明三元法院通过用好用足“活查封”“放水养鱼”等措施,加大执行和解力度,执结一起涉企纠纷,实现双赢多赢共赢。 2022年7月,林某和某农业科技公司以周转资金困难为由向廖某借款15万元并约定利息,承诺短期内还款。借款期限届满后,林某和某农业未按时还款,廖某多次催讨未果,遂诉至法院。判决生效后,林某与某农业科技公司仍未履行,廖某于今年2月申请强制执行。 进入执行程序后,因某农业科技公司账户被冻结,影响生产经营,林某多次向法院表示目前企业经营困难,无法一次性履行,希望法院协调处理。 为助力企业纾困解难,法官多次组织双方协商和解,廖某同意只要10万元的本金,放弃剩余款项。林某和某农业科技公司也迅速筹款还债偿还申请人,全案执行完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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