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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07 15:17:56

调解务必要用全力

作者:记者 黄歆宸   来源:福建法治报   责任编辑:

讲述:屏南县司法局长桥司法所所长 蔡梁灿

整理:本报记者 黄歆宸

百姓的事务必挂在心上,矛盾调解要用上全力,最大限度地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在调解过程中,我始终摆正位置、保持中立态度,做到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公平公正调解。自2007年投身人民调解工作以来,我摸索出了一套行之有效的调解办法,成功调处各类矛盾纠纷1000多件,其中成功调解拖欠农民工工资多起,总金额达300余万元。

近几年调解的案件中,一起案件令我印象深刻。2021年,余某等46名员工因屏南县某有限公司拖欠其工资,将该公司起诉到屏南县人民法院。屏南法院认为该案件有通过人民调解方式解决的可能,于是将案件通过“诉调对接”机制委派给了长桥镇人民调解委员会。

我接到调解委员会的委派后,立即走访余某等46名员工,进一步了解案件情况。根据余某等人所述,他们入职某公司多年,已有6个月未收到工资,他们只好通过诉讼途径讨要被拖欠的工资。随即,我电话联系某公司特别授权代理人阮某。

在调解过程中,余某陈述了事实与理由,要求某公司立即偿还余某等46名员工2021年1月至5月的工资共计120.26万元。某公司得知余某等人的诉求后,认为所述情况属实,但阮某阐述了公司困境,公司实在无法做到马上支付拖欠工资,需要给予公司合理时间筹集资金。

余某等46名员工了解到某公司存在经济上的艰难处境,依然要求公司立即支付120.26万元,第一次调解失败。至此,该案争议焦点是拖欠工资的支付时间期限。

随后,我多次召集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并积极与双方当事人沟通,讲解了《劳动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找寻利益平衡点。最后,经过一个多月的调解协商,双方当事人就支付时间最终达成一致意见,签订了调解协议。该调解案例还被列入司法部调解案例库。

我深知当一名人民调解员不容易,要当一名优秀的人民调解员更不容易。今后,我将继续急群众所急、想群众所想,更好地履行人民调解员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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