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法治报,让新闻离你更近!
2025-05-08 13:13:11

福建法治报2025年5月8日公告

作者:福建法治报   来源:福建法治报   责任编辑:

福建省司法厅选任新一届

福建省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公告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办法》及《福建省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相关规定,现将选任新一届福建省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任人数

省司法厅面向全省公开选任省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60人。

二、选任条件

(一)人民监督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年满23周岁的中国公民;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品行良好,公道正派,身体健康;具有高中以上文化学历,具备较高的政治素质、广泛的代表性和扎实的群众基础。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内。

(二)下列人员不参加人民监督员选任: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监察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的在职工作人员;人民陪审员;其他因工作原因不适宜担任人民监督员的人员。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人民监督员: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公职的;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或被仲裁委员会除名的;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因受惩戒被免除人民陪审员职务的;存在其他严重违法违纪行为,可能影响司法公正的。

人民监督员每届任期五年,连续担任人民监督员不超过两届。因在选任、履职过程中违法违规以及年度考核不合格等被免除人民监督员资格的,不得再次担任人民监督员。同一人员不得同时任职省、市两级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

三、报名事项

(一)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6月6日。

(二)报名方式:采取组织推荐和个人申请两种方式。组织推荐由司法行政机关商请有关单位进行。现任人民监督员符合报名条件且有留任意愿的可通过个人申请报名。

(三)报名流程:登陆福建省司法厅官网(http://sft.fujian.gov.cn)点击公示公告栏下载“福建省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选任报名表”,将报名表如实填写后附有效身份证件、学历证书复印件及无犯罪记录证明原件邮寄至福州市鼓楼区西门井边亭11号福建省司法厅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处,并将报名表电子版及有效身份证件、学历证书、无犯罪记录证明扫描件发送至福建省司法厅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处邮箱:jcc@sft.fujian.gov.cn。逾期不予补报。报名不收费。

四、选任程序

本次选任分为发布公告、组织报名、资格审查、组织考察、研究决定及公示等程序。福建省司法厅将按照《福建省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相关规定,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综合考虑年龄、学历、专业背景、工作岗位、经历以及人民监督员队伍结构要求等因素,提出人民监督员候选人并组织进行考察。考察中发现不符合选任条件的,取消其拟任资格。对不符合条件的人选不予退回相关报名材料。

在考察合格的候选人中择优确定拟任人选并在省司法厅网站等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对拟任人选有异议的,省司法厅将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由省司法厅作出选任决定。详情可登陆登陆福建省司法厅官网(http://sft.fujian.gov.cn)查询。

五、咨询、投诉举报方式

凡涉及人民监督员选任有关事宜,可向福建省司法厅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处咨询。

联系人:陈先生联系电话:0591-87821670

福建省司法厅

2025年5月8日

王玉娇、林国栋、林依媄、林玉康:

本会受理申请人正荣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分别与被申请人王玉娇、林国栋、林依媄、林玉康之间的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2024)榕仲受1871号、1872号、1873号、1874号],经本会依法缺席审理,已于2025年3月17日分别作出(2024)榕仲裁1871号、1872号、1873号、1874号《裁决书》。《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请于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到本会领取《裁决书》。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

福州仲裁委员会

2025年5月8日

林锦强、林文航、陈淑容、郑丽娟:

本会受理申请人正荣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分别与被申请人林锦强、林文航、陈淑容、郑丽娟之间的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2024)榕仲受1866号、1868号、1869号、1870号],经本会依法缺席审理,已于2025年3月17日分别作出(2024)榕仲裁1866号、1868号、1869号、1870号《裁决书》。《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请于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到本会领取《裁决书》。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

福州仲裁委员会

2025年5月8日

海南灵响网络科技有限公司、郑熙:

本会受理申请人北京乾成(福州)律师事务所与被申请人海南灵响网络科技有限公司、郑熙之间的诉讼、仲裁、人民调解代理合同纠纷案[(2024)榕仲受2938号],经本会依法缺席审理,已于2025年3月28日作出(2024)榕仲裁2938号《裁决书》。《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请于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到本会领取《裁决书》。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

福州仲裁委员会

2025年5月8日

福州海狸饰家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本会受理申请人刘宜松与被申请人福州海狸饰家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之间的装饰装修合同纠纷案[(2025)榕仲受311号],现向你公告送达《案件受理通知书》《仲裁规则》《仲裁员名册》《仲裁申请书》及证据材料等。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选定仲裁员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0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0日内。本案将于选定仲裁员期限届满后第一个工作日组成仲裁庭,于2025年8月4日下午15:30在本会第三仲裁室开庭审理。请于仲裁庭组成后第一个工作日到本会领取《仲裁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通知书》,逾期,视为送达。

福州仲裁委员会

2025年5月8日

陈小娟:

本会受理申请人福州御安居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陈小娟之间的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2024)榕仲受2592号],经本会依法缺席审理,已作出(2024)榕仲裁2592号《裁决书》。《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请于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到本会领取《裁决书》。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

福州仲裁委员会

2025年5月8日

郑诚魁、缪雪清:

本会受理申请人福州御安居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郑诚魁、缪雪清之间的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2024)榕仲受2593号],经本会依法缺席审理,已于2025年4月3日作出(2024)榕仲裁2593号《裁决书》。《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请于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到本会领取《裁决书》。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

福州仲裁委员会

2025年5月8日

福建省榕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本会受理申请人福建筑能新型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福建省榕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之间的定作合同纠纷案[(2025)榕仲受306号],现向你公告送达《案件受理通知书》《仲裁规则》《仲裁员名册》《仲裁申请书》及证据材料等。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选定仲裁员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0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0日内。本案将于选定仲裁员期限届满后第一个工作日组成仲裁庭,于2025年7月29日下午15:00在本会第三仲裁室开庭审理。请于仲裁庭组成后第一个工作日到本会领取《仲裁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通知书》,逾期,视为送达。

福州仲裁委员会

2025年5月8日

遗失声明

我要鲍鲍品牌(连江)企业管理有限公司遗失公章(编码35012210026104)、遗失财务专用章(编码35012210026105)、法定代表人杨剑霖私章各一枚,声明作废。

我要鲍鲍品牌(连江)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5月8日

遗失声明

霞浦县浦乐水产养殖有限公司不慎遗失中国建设银行霞浦长溪支行预留印鉴上的印章,公章章文:霞浦县浦乐水产养殖有限公司,章号:350921100048200,现声明作废。

霞浦县浦乐水产养殖有限公司

2025年5月8日


头条推荐
热图推荐
精华推荐

找福建律师 、看福建新闻 、免费法律咨询 ,就上福建法治网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旗下,福建最权威的法律门户网站

地址:福州华林路84号福建日报大厦5楼 新闻投诉:0591-87870370

版权所有:福建法治报社 闽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备案20071101号 闽ICP备11004623号-2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涉未成年举报电话:0591-87521816,举报邮箱:fjfzbbjb@126.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