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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3 15:34:06

保险公司赔偿后,能否找肇事车主赔付? 法官:可以!保险公司有权向责任方追偿

作者:王思琦 通讯员 王凯 严芊淯   来源:福建法治报   责任编辑:

保险公司在理赔后,能否向事故责任方追讨赔偿?车主获得保险理赔后,是否意味着侵权方无需再担责?近日,闽清县人民法院白樟法庭调解一起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

案情回顾

黄某某在某保险公司为车辆投保了机动车损失保险,保险期间自2022年2月9日至2023年2月8日。2022年5月9日,张某某驾驶小型轿车从闽清往尤溪县方向行驶,途中与对向黄某某行驶的车辆发生碰撞。事故发生后,张某某弃车逃离现场。闽清交警大队认定张某某负事故全部责任。

随后,黄某某的车辆被送往某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维修。2022年8月17日,某保险公司向黄某某支付保险赔偿金113451元。今年4月1日,某保险公司起诉至法院,要求张某某偿付保险赔偿金113451元及资金占用损失。

法院调解

“事故发生在2022年,某保险公司现在才找我,也没有办法核对车辆维修费用,还要我承担这期间的利息,这不合理。”张某某辩称。

经法庭调查,在事故发生后保险赔付前,某保险公司曾电话联系过张某某,向其说明车辆维修、赔偿事宜,但张某某并未放在心上,认为车辆维修不会花很多钱,且时间一久某保险公司可能也就忘记了。在法官释法说理下,张某某明白其中的法律关系,某保险公司也表示因人员离岗,导致这起案件没及时处理,愿意作出让步。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张某某当场支付保险赔偿金10.35万元。

法官说法

保险公司在赔付后有权向责任方追偿

事故责任方的赔偿义务不因保险理赔而消灭,保险公司只是“先垫钱”,最终责任仍由事故责任方承担,事故责任人应积极、理性面对,依法履行义务,避免更大的法律风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六十条第一款“因第三者对保险标的的损害而造成保险事故的,保险人自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之日起,在赔偿金额范围内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之规定,保险公司在赔付后,有权向责任方追偿,但应在赔偿金额范围内,且应及时行使自己的权利,避免损失的扩大化,也避免产生不必要的误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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