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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经漳平市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被告人林某周因犯诈骗罪,被漳平法院判处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10万元。 2023年9月,因生意经营失败欠下巨额债款的林某周,与他人做批发烟草的生意,但在巨额债务压力下,林某周直接挪用资金偿还部分债款。尝到甜头的林某周开始谎称自己“有关系”,可以帮忙办理烟草零售专卖许可证、批发烟草、介绍到烟草公司工作,但是需要花钱疏通关系。听到这一消息,店铺老板陈某兴奋不已,得知介绍办证客户可获得优惠后,陈某马上帮忙牵线搭桥,介绍朋友给林某周。其朋友深信不疑,先后“上套”向林某周支付相关费用。截至2024年10月,林某周共骗取他人财物总计23.7万元,所骗财物主要用于偿还债务和日常花销。 今年1月,漳平市公安局将此案移送至漳平市检察院审查起诉。检察院经审查发现,林某周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总计23.7万元,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遂提起公诉。法院经审理,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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