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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在宁化县人民法院承办法官释法说理下,一起劳务合同纠纷被成功化解。 2023年,张某雇请黄某为其承包的化工厂做泥水工,双方约定黄某每天工资320元,工作13天合计4160元。张某已支付工资2000元,剩余2160元经黄某多次催讨迟迟未付。无奈之下,黄某将张某起诉至法院。 受理案件后,考虑到该案涉工人讨薪问题,承办法官在仔细查阅卷宗材料后立即组织双方当事人先行调解。在认真听取双方陈述后,承办法官了解到黄某已按照张某要求完成了约定工作且质量并无问题,而张某是因为自身资金周转问题才拖欠工资。 调解过程中,承办法官向张某释明欠款能否到位直接关系到工人的正常生活,并告知其拖欠劳务费应当承担的法律后果。经过法官耐心劝导,张某当场以微信转账的方式向黄某支付剩余工资2160元,案件圆满化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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