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融自然公示〔2025〕75号 福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吴科强个人住宅申报规划条件核实的公示 兹有申请人吴科强建房户,其建房地点位于福清市龙山街道南宅小区。现向我局申请办理规划条件核实,经核实档案资料及现场勘查,现将该户建房情况公示如下: 该户位于福清市龙山街道南宅小区,于1996年办理的《福建省村镇建筑许可证》,审批建筑面积为350平方米。现根据福州市多纬测绘咨询有限公司提供的房产测量报告,该户竣工层数为地上5层地下1层,竣工建筑面积为518.1平方米,系超面积对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该项目事宜在福清市侨乡报或福州晚报、福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公示栏、项目现场进行公示。利害关系人对此项目事宜有异议的,请于本公示之日起7个工作日之内(不含节假日),进行书面的陈述、申辩或提出听证申请,并向我局提交相应证明材料。逾期没有提交(出)材料申请,视为放弃陈述、申辩和听证的权利。届时我局将按有关规定办理该项目规划条件核实事宜手续。 我局国土规划核验中心负责接收,联系电话:85167051,地址:福清市行政服务中心6层603办公室。 福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5月20日 融自然公示〔2025〕77号 福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俞裕福个人住宅申报规划条件核实的公示 兹有申请人俞裕福建房户,其建房地点位于福清市龙山街道南宅小区。现向我局申请办理规划条件核实,经核实档案资料及现场勘查,现将该户建房情况公示如下: 该户位于福清市龙山街道南宅小区,于1996年办理的《福建省村镇建筑许可证》,审批建筑面积为350平方米。现根据福州市多纬测绘咨询有限公司提供的房产测量报告,该户竣工层数为地上5层地下一层,竣工建筑面积为524.21平方米,系超面积对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该项目事宜在福清市侨乡报或福州晚报、福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公示栏、项目现场进行公示。利害关系人对此项目事宜有异议的,请于本公示之日起7个工作日之内(不含节假日),进行书面的陈述、申辩或提出听证申请,并向我局提交相应证明材料。逾期没有提交(出)材料申请,视为放弃陈述、申辩和听证的权利。届时我局将按有关规定办理该项目规划条件核实事宜手续。 我局国土规划核验中心负责接收,联系电话:85167051,地址:福清市行政服务中心6层603办公室。 福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5月15日 认领公告 2025年5月14日,福州海警局在琅岐岛闽江村附近水域查获一艘未涂刷船名船号木船,现场未发现该船涂刷船名船号以及船籍港。现依法对该无船名船号船舶予以公告,自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请该船主携带相关有效证件材料到福州海警局认领,逾期我局将依法进行处理。 联系电话:0591-83296110 联系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马尾区亭江镇东街村坑里188号 福州海警局 2025年5月20日 认领公告 2025年5月14日16时50分许,福州海警局福清工作站在福清市吉钓岛附近海域查获1艘无船名船号的钢制养殖辅助船。经查,该船长17.8米,宽4.6米,船身及驾驶台为灰色。我站经调查无法确认该船船主,现依法将该船舶予以公告。自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请该船船主携有效证件到福州海警局福清工作站认领,逾期我站将依法对该船舶依法进行处理。 联系电话:19638200019 联系地址:福清市江镜镇南城码头福清海警工作站 联系人:李警官 福州海警局 2025年5月20日 认领公告 2025年5月14日17时20分许,福州海警局福清工作站在福清市吉钓岛附近海域查获1艘无船名船号的钢制养殖辅助船。经查,该船长43.8米,宽9.6米,船身为蓝色和白色,驾驶台为白色。我站经调查无法确认该船船主,现依法将该船舶予以公告。自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请该船船主携有效证件到福州海警局福清工作站认领,逾期我站将依法对该船舶依法进行处理。 联系电话:19638200019 联系地址:福清市江镜镇南城码头福清海警工作站 联系人:李警官 福州海警局 2025年5月20日 注销公告 清流县龙津镇基头畲族村养老服务中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2350423MJY4137978)依据理事会决议,拟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注销登记,现已成立清算组。请债权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45日内,向清算组申请债权。 特此公告。 联系人:陈秋香 联系电话:15259862895 联系地址:清流县龙津镇基头畲族村 清算组成员:陈秋香、伍晓辉、雷振东、伍红梅 清算组负责人:陈秋香 清流县龙津镇基头畲族村养老服务中心 2025年5月20日 遗失声明 平潭岚华中学不慎遗失财务专用章一枚,声明作废。 平潭岚华中学 2025年5月20日 加处罚款事先告知公告送达 福鼎绿循环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982MA3280JD5F 法定代表人:郑裕永 住所:福鼎市文渡项目区文渡路6号 (项目地址:福鼎市龙安开发区金牛路8号) 本局于2024年7月22日向你公司下达了《宁德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决定书》(闽宁环罚〔2024〕103号),对你公司超标排放大气污染物的行为处罚款人民币13万元整。经你公司申请,本局同意你公司延期至2024年12月22日前缴纳罚款,2024年12月23日至今,你公司未缴纳罚款。 你公司未在规定期限内缴纳13万元罚款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本局拟对你公司加处罚款人民币13万元整。 我局于2025年4月30日至你公司项目地址送达《宁德市生态环境局加处罚款事先告知书》(宁鼎环加罚告〔2025〕1号),因你公司已停产关闭且现场无相关工作人员,该告知书无法送达;2025年4月30日我局邮寄《宁德市生态环境局加处罚款事先告知书》(宁鼎环加罚告〔2025〕1号)至你公司住所地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上登记地址,均因无法定代表人本人亲自签收而无法送达。 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宁德市生态环境局加处罚款事先告知书》(宁鼎环加罚告〔2025〕1号),请你公司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到宁德市福鼎生态环境局领取《宁德市生态环境局加处罚款事先告知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你公司享有陈述、申辩的权利,如果有陈述、申辩意见,你公司应当在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本局书面提出或申辩。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此权利。 特此公告! 地址:福鼎市桐城街道玉龙北路201号 联系人:甘崇伟 电话:0593-7805529 宁德市福鼎生态环境局 2025年5月20日 林倩: 本会受理申请人陈玉兰与被申请人林倩之间的合同纠纷案[(2024)榕仲受1686号],经本会依法缺席审理,已于2025年4月18日作出(2024)榕仲裁1686号《裁决书》。《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请于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到本会领取《裁决书》。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 福州仲裁委员会 2025年5月20日 福建云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张振标: 本会受理申请人福建锦洲孵化器管理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福建云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张振标之间的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2025)榕仲受339号],现向你们公告送达《案件受理通知书》《仲裁规则》《仲裁员名册》《仲裁申请书》及证据材料等。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选定仲裁员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0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0日内。本案将于选定仲裁员期限届满后第一个工作日组成仲裁庭,于2025年8月15日下午15:00在本会第七仲裁室开庭审理。请于仲裁庭组成后第一个工作日到本会领取《仲裁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通知书》,逾期,视为送达。 福州仲裁委员会 2025年5月20日 漳州财硕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林玉芳与被告漳州财硕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5)闽0602民初5220],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等诉讼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开庭日期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8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 2025年5月20日 漳州财硕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林玉芳与被告漳州财硕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5)闽0602民初5217】,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等诉讼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开庭日期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8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 2025年5月20日 漳州建悦水产养殖有限公司、黄乾坤: 本院受理原告詹志成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5)闽0802民初1838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雁石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龙岩市中级人民法院。 龙岩市新罗区人民法院 2025年5月20日 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福建远成投资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申请人陈娟与被申请人福建远成投资有限公司关于确认劳动关系、劳动报酬争议一案(榕开劳人仲案字〔2025〕第173号),因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仲裁文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仲裁申请书副本、参加仲裁通知书及开庭通知书。限你自公告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来本委领取上述仲裁文书,逾期则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个工作日内。本委定于2025年7月11日15时30分在本委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决。 本委地址:马尾区罗星西路30号时代广场3楼;联系电话:0591-83981519。 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5年5月20日 交通管制通告 因连江县青塘湖及环湖路工程项目施工,为确保施工质量及道路行车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决定从2025年5月20日~2027年5月19日止,封闭路段为青霞路、富兴路及龙达路,实行封闭施工,道路封闭交通管制,施工期间敬请中小型车辆和行人注意交通标识听从指挥绕行文笔西路或青龙路。 特此通告! 连江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福建省二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025年5月20日 遗失声明 南平市建阳区皓睿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不慎遗失圆形铜质公章一枚(内书:南平市建阳区皓睿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印章编码:35070310002939;规格:4.0cm),现声明作废。 南平市建阳区皓睿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2025年5月20日 遗失声明 闽清县东桥镇我家电子商务服务中心不慎遗失财务章一枚,现声明作废。 闽清县东桥镇我家电子商务服务中心 2025年5月20日 遗失声明 南平市远古化妆品有限公司不慎遗失圆形光敏公章一枚(内书:南平市远古化妆品有限公司;印章编码:3507830017214;规格:4.0cm),现声明作废。 南平市远古化妆品有限公司 2025年5月20日 福州市台江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福建熊出海国际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本委已立案受理申请人郑锋华、魏宏翔、林可欣诉你(单位)有关工资争议仲裁案件,因你(单位)作为本案被申请人且无法联系,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第三款规定,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本委台劳人仲案字[2025]第351号、352号、360号《被申请人参加仲裁通知书》、《仲裁申请书》副本、证据副本、《开庭通知书》(开庭时间定为2025年7月10日8时45分、9时45分、10时30分,地点为福州市台江区安南路18号群升商务中心五楼第一仲裁庭)。限你单位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到本委(福州市台江区安南路18号群升商务中心五楼台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法规仲裁科办公室)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本委将依法审理。 福州市台江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5年5月20日 融自然公示〔2025〕75号 福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吴科强 个人住宅申报规划条件核实的公示 兹有申请人吴科强建房户,其建房地点位于福清市龙山街道南宅小区。现向我局申请办理规划条件核实,经核实档案资料及现场勘查,现将该户建房情况公示如下: 该户位于福清市龙山街道南宅小区,于1996年办理的《福建省村镇建筑许可证》,审批建筑面积为350平方米。现根据福州市多纬测绘咨询有限公司提供的房产测量报告,该户竣工层数为地上5层地下1层,竣工建筑面积为518.1平方米,系超面积对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该项目事宜在福清市侨乡报或福州晚报、福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公示栏、项目现场进行公示。利害关系人对此项目事宜有异议的,请于本公示之日起7个工作日之内(不含节假日),进行书面的陈述、申辩或提出听证申请,并向我局提交相应证明材料。逾期没有提交(出)材料申请,视为放弃陈述、申辩和听证的权利。届时我局将按有关规定办理该项目规划条件核实事宜手续。 我局国土规划核验中心负责接收,联系电话:85167051,地址:福清市行政服务中心6层603办公室。 福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5月20日 |
找福建律师 、看福建新闻 、免费法律咨询 ,就上福建法治网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旗下,福建最权威的法律门户网站
地址:福州华林路84号福建日报大厦5楼 新闻投诉:0591-87870370
版权所有:福建法治报社 闽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备案20071101号 闽ICP备11004623号-2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涉未成年举报电话:0591-87521816,举报邮箱:fjfzbbjb@126.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