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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2 16:48:21

厦门市同安区检察院践行修复性司法理念呵护绿水青山

作者:记者 余晶 通讯员 陈雨   来源:福建法治报   责任编辑:

做好生态司法“后半篇文章”

——厦门市同安区检察院践行修复性司法理念呵护绿水青山

“气温回暖,万物生长。这是画眉鸟的主要繁殖季。”日前,在委托专业机构评估画眉鸟的生存状态后,厦门市同安区人民检察院联合多部门放飞13只涉案的野生画眉鸟。活动当天,工作人员依次打开鸟笼,画眉鸟扑棱翅膀,直冲蓝天。

近年来,同安区检察院立足集中管辖全市涉生态刑事犯罪案件职能优势,主动将检察履职融入全市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大局,积极延伸检察职能,践行“专业化法律监督+恢复性司法实践+社会化综合治理”司法理念,从“治罪”到“治理”,用最严密的法治保护生态环境,以司法智慧与担当写好生态司法“后半篇文章”。

看不见的碳汇 看得见的价值

1月26日上午,同安区军营村的林大嫂穿上红棉袄,早早地来到村部。当天是个喜庆的日子,村里要举行农业碳汇分红仪式,村民第一次拿到“生态价值红包”。这份“碳汇红利”的由来要追溯到2022年。当时,同安区检察院正办理一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被告人郭某祥到浅滩海域非法采砂共计5952.05立方米,造成海洋生态资源环境损害,价值共计42万余元。

被告人真诚悔过,愿意认罪认罚赔偿生态损失,但如何修复海洋生态,被告人修复能力、原地修复条件限制等是一大挑战。

近年来,同安区检察院坚持贯彻落实恢复性司法理念,通过增殖放流、补植复绿、耕地复垦、缴纳无害化处置费等方式,加大对厦金海域、被占用农用地、受污染水体以及土壤等进行生态修复。

而瞄准碳汇价值,助力生态修复,是同安区检察院探索多元化生态修复机制的又一创新举措。

2022年8月30日,同安区检察院通过厦门产权交易中心设立厦门市生态司法公益碳账户,创新打造从山顶到海洋的碳汇交易系统。

“目前适用司法碳汇认购机制主要是针对原地修复缺乏条件且当事人具有修复意愿的案件类型。”同安区检察院检察官黄妙芳告诉记者,厦门产权交易中心负责提供符合生态环境替代修复目的碳汇交易标的,检察院根据涉生态案件实际情况,引导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义务人自愿向厦门产权交易中心认购“绿碳”“蓝碳”等生态价值产品,以承担替代性生态环境修复责任。第一期海洋蓝碳交易实现首批公益碳汇合计85829.4吨。至2024年底,同安区检察院引导当事人完成海洋蓝碳交易合计97496.08吨,绿碳交易合计20132.14吨。

此次,军营村向村民发放生态价值红包34万元,其中司法碳汇24.7万余元,占比73%。“司法碳汇不仅调动了村民植树造林、培育茶园及果园的积极性,还让村民实实在在感受到收入的增加,把绿水青山真正变成了金山银山。”军营村党支部书记高泉伟说。

联合拯救在行动 呵护生物多样性

3月11日,同安区检察院的检察官再次来到鼓浪屿厦门华侨热带植物引种园。当天,该院牵头设立的“野生植物保护司法修复基地”正式揭牌成立。基地创新建立“司法委托—科研培护—属地回植”一体工作机制,针对国家重点保护野生苗木,由司法机关委托培护,由引种园专家团队养护管理,待培植技术成熟后再交付林业部门回植原生地,从而扩大国家珍稀植物种群分布和繁衍生息。

当天,检察官一行还回访了已经在引种园委托培护的160株金豆的情况。金豆长势喜人,叶片挺拔,引种园的工作人员悉心摘下了它们的果实,为它们“减负”的同时,还帮助它们繁衍后代。“待过几年成苗后,会将它们返还自然,做就地保护。”工作人员说。

金豆是国家二级保护野生植物,娇嫩难养。这批金豆在大帽山被非法采挖后,被犯罪嫌疑人种植在家门口售卖。同安区检察院检察官告诉记者,找到这批金豆时,由于根系残损,部分植株奄奄一息甚至已经死亡。

如何处置这批金豆?检察官认为,回归原生

地是最佳方案,但顾虑的是,回植需要专业管护,否则植株很容易死亡,且有再次被盗挖的风险。

最终经过多方探讨,同安区检察院找到一个两全之策——与科研机构合作,将金豆移交给厦门华侨亚热带植物引种园,接受“抢救”,另一方面,还能在此基础上开展进一步的育种研究和科普展示。

金豆的“抢救”与“回归”,是做好生态司法“后半篇文章”的重要一笔。“野生动植物资源涉及不同物种,修复方式多样,扩大外联借助专业力量、做实协同保护是最有效的路径。”黄妙芳表示。

值得一提的是,目前同安区检察院正联合海洋三所开展造礁石珊瑚实验室培植项目。石珊瑚属于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作为石珊瑚的遗骸珊瑚石同样受到法律保护。在一起非法收购、出售珊瑚石案件中,同安区检察院积极引导被告人认罪认罚,并缴纳6万元生态修复费用,用于培育石珊瑚。海洋三所相关负责人表示:“石珊瑚在厦门的海域无法自然生长,但我们有条件进行人工培育。等培植成熟以后,再把它们投放到合适海域去,净化海洋环境,支撑海洋生物多样性。”

强化协同治理 凝聚保护合力

生态司法不仅要提升“末端处理”的能力,还要强化“源头防控”意识。近年来,同安区检察院致力打造“全民共治”的生态保护格局,联动多个部门、社会各界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让法治强音触达群众,入耳入脑入心。

去年12月,同安区检察院联合区法院将法庭搬到大帽山农场。当天,气温很低,山风猎猎,但庭审现场安静肃穆。两名村民因非法采挖、买卖金豆,被同安区检察院提起公诉。庭审中,两人均自愿认罪认罚。

起初,被告人辩解称不知道金豆是野生保护植物,但在确实、充分的证据面前,被告人终于承认,他们曾听说过有人因采挖金豆被判刑,在采挖时就知道金豆受国家保护。“2022年,同安区第一起非法采挖金豆案件通过巡回宣判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检察官建议再次把庭审现场搬到群众中,开在群众身边,一方面让村民知道金豆是保护植物,不能非法采挖,另一方面有助于让威严的判决震慑潜在的犯罪,让法律的信仰树立在群众心间。

在大帽山,分布了丰富的珍贵野生植物资源,是被非法采挖的“重灾区”。因此,同安检察院向翔安区野生植物主管部门发出检察建议,建议在大帽山设立野生植物保护点,增设保护设施,加大宣传力度。在保护点设立的当天,检察官还与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一同开展普法宣传,详解宣传展板上的图文,“就是让老百姓知道,哪些是国家保护植物,不能再挖了。”黄妙芳说,同安区检察院通过强化法律监督,督促行政部门依法履职,目前行政部门已经在翔安区6个山头入口分别设立了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宣传栏。

在同安区各花鸟市场,除了花草,鲜活生动的宣传展架也是一道亮丽的风景线。2023年以来,同安区检察院制作了40多个野生植物保护展架用于普及生态环境知识,警示商家和消费者,“爱花有道,合法交易。”此外,同安区检察院在辖区厦门美格农艺有限公司揭牌成立生态公益诉讼教育实践基地,利用基地优势、专业优势,在植物保护、植物补植、劳务代偿、生态公益检察文化沙龙等方面开展合作,通过凝聚保护合力,呵护绿水青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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