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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夏的午后,阳光斜照在屏南县公安局长桥派出所调解室的窗台上,郑某娇与苏某恩粗糙的手掌紧紧相握,十四年来的隔阂在这一刻悄然消融。这看似简单的握手,背后是长桥派出所以新时代“枫桥经验”为指引,多方联动、法理情相融合的调解智慧。 今年3月,长桥镇高溪村村民郑某娇神色焦急地来到长桥派出所:“警官,我位于高溪村的房屋从2015年起就被苏某恩占着,你们可得为我做主啊!”接警后,长桥派出所迅速行动,组织警力第一时间深入村里,了解纠纷的缘由。 原来,2011年,苏某恩在郑某娇女婿黄某信的菇灶内打工,不幸遭遇工伤。2013年,经屏南县人民法院判决,黄某信需赔偿苏某恩医疗费、误工费、伤残赔偿金等共计人民币26071.63元。判决生效后,郑某娇、黄某信一家前往海南定居,赔偿款迟迟未兑现。而本就家庭困难的苏某恩也因自己罹患直肠癌、妻子疾病缠身,生活更加举步维艰。 2015年,治疗费用无着的苏某恩在多次讨要赔偿无果后,愤怒地将郑某娇的房屋大门以及屋内财物损坏,并将木头堆放在大门入口。此后长达数年,矛盾一直未得到解决,双方积怨愈加深重。 长桥派出所深知这起纠纷的复杂性,立即向局分管领导汇报。为彻底化解矛盾,派出所多次联合司法所、镇村干部商讨化解纠纷的有效方案。民警联系高溪村乡贤,一同走访双方当事人及家属。面对情绪激动的郑某娇和苏某恩,民警采取讲事实、摆道理的方式,引导双方当事人通过合法途径解决问题:“事情都过去这么久了,一直僵持下去对谁都不好,咱们坐下来好好商量,总能找到解决办法。” 同时,民警主动联系法院执行法官,通过专业法官的解读分析,从法律责任和失信后果等方面向双方释明法理,言明如不履行赔偿义务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以及协商履行赔偿后,法院将解除被执行人失信信息,消除各方顾虑。 在民警多次沟通征求双方诉求后,调解方案多次修改、增补和完善,终于取得双方当事人的认可。民警耐心负责的工作态度也打动双方当事人,最终,双方都意识到自身的过错,于5月8日下午达成一致意见,并签署调解协议书。至此,这起长达14年的矛盾纠纷得到圆满解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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