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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闽侯县人民法院、闽清县人民法院、闽侯县水利局、闽清县水利局联合开展闽江流域水生态环境跨域协同保护主题活动。 活动中,与会人员登上执法船,自闽清段梅溪口岸顺流而下至闽侯段元口渡口,实地考察相关水域和岸线生态环境。巡江途中,与会人员就交界水域监管、污染溯源等水环境治理难点展开交流,就进一步凝聚执法与司法保护合力、深化跨域水资源联防联控联治、深入推进闽江流域保护实现“一江碧水两岸共治”达成合作共识。 巡江活动结束后,各单位在闽侯法院生态文明司法实践创新基地签署《关于深化闽江流域水生态环境跨域协同保护机制的实施方案》,该方案以“司法监督+行政监管+流域共治”为核心,建立闽侯、闽清两地跨域协同推进流域生态司法保护与行政执法监督、协同实施流域环境资源案件办理、协同开展流域生态修复工程的“三协同”模式,通过会商研判、联合行动等协作方式,打破行政区划壁垒,构建闽江流域区域统筹、协同共治、效能融合的生态保护新格局。 随后,各单位召开座谈会,围绕统筹推进水资源保护、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等方面问题深入探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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