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法治报,让新闻离你更近!
2026-04-24 17:12:59

小额诉讼审结如何跑出“集美速度”?

作者:本报记者 余晶 通讯员 集法宣   来源:福建法治报   责任编辑:

“真没想到,从立案到拿到判决书,还不到一个月!”近日,困扰厦门集美市民张先生已久的烦心事,在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法院的帮助下,通过小额诉讼程序快速得到化解。张先生的经历是集美法院大力推广适用小额诉讼程序的一个缩影。今年第一季度,集美法院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结案件978件,程序适用率达36.45%,数据的背后,是一系列务实举措带来的“加速度”。

宣传引导畅通入口

“法官,我这个案子标的额不大,就是不知道打官司麻不麻烦?要等多久?有没有什么更简便的办法能解决?”在集美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每天都会遇到类似咨询。

为方便群众处理争议小、标的额少的民事纠纷,集美法院积极推广适用小额诉讼程序,让更多纠纷化解进入绿色通道。一方面,法院设置小额诉讼宣传区,通过“十问十答”宣传海报和宣传手册,让更多群众了解这项程序;另一方面,推动“法定适用+合意适用”双轨并行。

集美法院相关负责人介绍,针对符合法定适用条件的案件,法官会引导当事人适用小额诉讼程序;针对案情清楚、标的额较小且未达到法定适用标准的案件,法官在立案环节向当事人释明小额诉讼程序“简、快、省”等优势,帮助当事人算好“时间账”“经济账”,推动当事人合意适用小额诉讼程序。

压缩案件审理周期

程序提速,关键在机制。集美法院立案庭建强6个速裁团队,相对集中审理速裁案件,集约化推进送达、排期、开庭等环节。同时,针对小额诉讼案件全面推行快审模式,结合示范文本、要素式审判、线上审理等方式,让庭审更简洁、流程更高效。

今年第一季度,集美法院适用小额诉讼程序案件的平均审理时长仅16.72天,比同期简易程序时长缩短23.8天。

“买车位时开发商说好分10年返还车位购买款,每年返还2.31万元,可第3年的钱迟迟不到账……”某小区业主宋女士遇到的,是一起以物业补助费形式分期返还车位购买款的合同纠纷。第3期补助到了约定时间后,开发商仍然违约不予处理,无奈之下,宋女士将开发商起诉至集美法院。

集美法院立案庭经审查认为,该案事实清楚、争议不大、标的金额小,依法可以适用小额诉讼程序,便迅速交由速裁团队办理。

案件若适用普通程序,预收诉讼费原为337.5元,而根据2024年10月国务院批复同意降低在厦门市审理的小额诉讼费用标准,仅收取84.3元。

从2月7日立案,到2月27日终审判决,速裁团队高效推进各项流程,仅用20天即判令开发商支付业主2.31万元补助款。

“小额诉讼一审终审且费用低,我们维权省时省力又省心!”之后,宋女士所在小区的19户业主也参照这一模式,快速解决同类纠纷。

带动批量纠纷化解

针对物业服务、民间借贷等同类型纠纷,集美法院积极探索“示范调判”模式,依托综治中心先行调解优势,建立“提炼规则—类案适用—推广调解”的工作机制:先选出具有代表性的案件进行示范裁判或调解,把规则讲清楚、把标准定下来,再推进同类纠纷批量化解,以推动矛盾纠纷源头化解。有了范例引路,当事人更愿意坐下来商量解决。

第一季度以来,综治中心以5件示范判决,带动172起纠纷参照化解,这是集美法院深化“法院+综治中心”协同联动交出的成绩单。

此前,某公司将租户诉至集美法院,要求租户支付拖欠租金,并同时主张扣留押金和违约金。法院初步审查发现,该公司另案起诉其他3家租户,4个案件中约定的违约金标准明显偏高于合理损失范围,且该公司在租赁管理、风险告知等方面也有不到位的地方,简单判决不利于解决问题。

为妥善处理纠纷,集美法院依托先行调解机制,将该起纠纷分流至集美区综治中心,由法官全程指导调解员开展调解。

“合同是双方自愿签订,理应按约定履行。违约金如果约定过高、明显不公平了,法律允许适当调整,这样才能兼顾双方的利益。”调解员向双方释法明理。

最终,双方在调解员的协助下,重新确定合理的违约金计算方式,并达成一致意见,当场签订调解协议,纠纷顺利化解。调解过程中,集美法院了解到该公司在辖区有多处房屋出租,大量租赁合同均采用相近条款,可能还存在多起同类纠纷。在这起案件成功化解的带动下,该公司主动参照此次调解的标准与计算方式,与多名租户沟通协商,其余3起进入诉讼的同类型纠纷最终也达成调解协议,此外,此次调解也推动一批同类型纠纷止步于诉前。

随后,该公司送上印有“诚毅为基纾企忧,公正调解平纷争”字样的锦旗,向集美法院驻综治中心诉调对接团队表示感谢。

头条推荐
热图推荐
精华推荐

找福建律师 、看福建新闻 、免费法律咨询 ,就上福建法治网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旗下,福建最权威的法律门户网站

地址:福州华林路84号福建日报大厦5楼 新闻投诉:0591-87870370

版权所有:福建法治报社 闽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备案20071101号 闽ICP备11004623号-2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涉未成年举报电话:0591-87521816,举报邮箱:fjfzbbjb@126.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