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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宁化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件,维护了劳动者合法权益。 2023年12月,黄某某受罗某某委托,雇请雷某某从事砍伐林木作业。2024年1月,雷某某在砍伐木材时不慎被油锯锯伤左手,致使手指肌腱不全断裂及开放性骨折,其伤情经司法鉴定为二处伤残十级。后查明,罗某某为雷某某等工人购买了意外伤害保险。因各方对雷某某的损失赔偿问题协商不成,遂引起纠纷,雷某某起诉至法院。 宁化法院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积极联系各方当事人,详细了解事实经过。对于损失数额,各方当事人均无异议,但对于责任承担则分歧较大。为避免矛盾激化,承办法官坚持“以和为贵”原则开展“背靠背”调解。经过法官耐心释法说理,各方终于达成一致意见,由保险公司支付雷某某保险金合计10.3万元,罗某某支付雷某某各项损失合计4000元。至此,雷某某的损失终于得到赔偿,该案圆满解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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