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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9 15:41:31

出租土地引纠纷 法院明晰护农田

作者:郭静仪 张芊芊   来源:福建法治报   责任编辑:

本报讯  近日,明溪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结一起土地经营权出租合同纠纷案,明晰耕地保护红线。

自2020年起,杨某向明溪某村民小组承包租赁经营一处地块用于种植苗木,双方约定租金为每亩每年200元,且在每年12月31日前付清,未约定租赁期限。该租赁地块中某部分自2017年起被划定为永久基本农田,并于2022年再次被划定为永久基本农田。后某村民小组在2024年3月20日向杨某发出书面通知,要求将耕地收回,但杨某一直未返还。某村民小组遂起诉至法院,要求杨某将耕地净地返还。

经明溪法院审理认为,国家对于基本农田进行严格保护,一经划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或者改变其土地用途。某村民小组与杨某成立的土地经营权出租合同涉及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等改变其用途的情形,违反法律规定,应属无效合同。无效的合同自始没有法律效力,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某村民小组诉请杨某将案涉土地净地交还的诉请,应当予以支持。法院遂作出判决,杨某应于判决生效之日起90日内将土地恢复原状后交还某村民小组。

由于案件涉及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也涉及一个普通农民家庭的营生,法官在宣判后特别增加了向案件当事人和旁听群众释法明理的法庭教育环节,阐明耕地保护在国家安全中占据重要地位,粮食安全是国家稳定发展的根基所在,也传达法院维护耕地红线、执行耕地保护的态度和决心。同时,考虑到苗木移植的生长特性和时令性,且大型树木移栽需要一定时日,遂酌情判令90日内交还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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