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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近日,经宁化县检察院提起公诉,张某因犯赌博罪被宁化法院判处拘役4个月15日,并处罚金4000元。 今年1月5日14时许,张某以营利为目的,组织黄某、曾某等10多人在宁化县翠江镇某店铺二楼大厅,利用扑克牌和骰子聚众赌博,当日15时50分被宁化县公安局查处,现场查获赌资61240元。 该案移送宁化县检察院审查起诉后,考虑到该案作案时间短、涉案人员少、犯罪金额小、办理难度不大,且张某自侦查阶段起认罪认罚,于是采用轻罪案件快速办理机制,坚持“简程序、重质量”原则,在4天内完成受案、相关权利义务告知、讯问、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审查、起诉送案程序,高效率促进案件高质量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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