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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30 15:49:42

闽侯县人民法院“三三”工作法做实司法保护

作者:本报记者 王思琦 通讯员 赵逍   来源:福建法治报   责任编辑:

让古厝焕发新生机

——闽侯县人民法院“三三”工作法做实司法保护

闽侯素有“八闽首邑”之美誉,古建筑、古文物星罗棋布。近年来,闽侯县人民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优势,创新运用“三三”工作法,即“三共”协同、“三融”保护、“三式”宣教,不断加大对历史建筑、历史文物、传统村落等司法保护力度,为守护八闽首邑历史文化贡献法治力量。

闽侯法院通过协同共治,构建“政府主导、司法保障、社会参与”的立体保护网络,2024年以来,与文旅、住建等部门开展联合巡查3次。创新“修复智库+公益组织监管”模式,聘请文物保护专家担任技术调查官,实现制度创新、资源整合与文化传承的有机统一。通过合作共保,搭建“文化生态司法+文物古建保护”开放性合作平台,在福州地区率先引入保险合作机制,联合文旅局、属地村居为千年城隍庙、镇国宝塔等古建筑投保,覆盖古厝修缮、文物损害等风险,促进文物古建筑的可持续保护和活化利用。通过志愿共建,该院联合政府职能部门,邀请行业专家、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高校师生等组建“古村落·古厝文化司法保护”志愿者队伍,推行“政策宣传+矛盾调解”前置服务,开展政策宣讲、纠纷调解活动4场次,多向发力助推保护开发利用宣传引导和综合治理。

闽侯法院还将审判职能与古厝保护相融合,以“三合一”专门化审判建设为抓手,聘请文物、古建筑领域专家担任人民陪审员,设立古厝法官工作室等,深入乡间厝边开展巡回审判3次,打击破坏文物、古建筑违法犯罪,实现审理一案、宣教一片。生态修复与古厝保护相融合,设立闽江水资源保护司法示范点,回填河砂11万余方,以侯官千年古渡口修复为起点,将工作外延至闽江流域两岸,包括中华老字号破产重整、古树名木挂牌保护、沙滩修复、增殖放流等融合保护,不断丰富延展古厝保护的内涵。并将活化利用与古厝保护相融合,设立“乡村振兴法律服务工作站”,打造“闽江最美的问候”“夜泊侯官”等乡村振兴品牌IP,引导发动村民参与古厝保护、旅游及非遗产业,带动村民就业40多人,增加村集体收入30万余元,因地制宜深入推进乡村全面振兴。

同时,该院通过场景式体验,营造古厝保护宣教实体空间,设立古厝文化司法保护体验基地,定期举办古厝保护、法治讲堂等公益活动5次,配套“侯法书苑”图书馆,融合书香、乡愁与法治元素,沉浸式传播古厝保护理念,增进公众对古厝保护的认知与感受。还以研学式传播,开发省委党校现场教学点,突出人文保护主题,利用侯官文化、古厝历史、闽江故事研发主题课程,开展实景教学互动;联合大学城高校搭建古厝保护研学、模拟法庭等课外实践平台,不断提升古厝保护的社会影响力。更是以全媒式覆盖,联合省市电视台制作普法节目,在新媒体平台投放古厝保护公益片、倡议书,在侯官古厝基地“网红打卡点”开展非遗体验等活动,打造全方位宣传矩阵,扩大传播半径,拓展古厝保护宣传覆盖面。

如今,在“三三”工作法的推动下,闽侯古厝正焕发新生机,司法守护历史文脉的实践,为八闽首邑的文化传承注入持久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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