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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3 16:06:34

永安市人民法院执行一起刑事罚金附带民事赔偿案

作者:记者 彭冬晴 通讯员 苏少香   来源:福建法治报   责任编辑:

本报讯  近日,在一起刑事罚金附带民事赔偿案件执行过程中,永安市人民法院执行法官与福建省建阳监狱启动执行联动程序,将涉案罚金及民事赔偿款全部执行到位,有效破解刑事财产性判项“执行难”问题,让财产性判项不空判。

2022年3月,郝某等6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经预谋分工后,持械以暴力手段抢劫他人财物,致一人重伤二级,一人轻伤二级。2022年10月,郝某等6人被判处10年6个月至11年6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5000元至6000元不等的罚金,同时郝某等6人应分别赔偿两被害人经济损失6568元、48537.69元。判决后,郝某等6人及家属未履行财产性判项。郝某等6人被移送监狱执行刑罚后,因罪犯无经济收入,且其家属均为外省人,该案的财产性判项执行难度加大。

永安法院执行局接收到刑庭移送的罚金及民事赔偿执行案件后,考虑到履行刑事财产性判项和赔偿被害人赔偿款是判定罪犯“确有悔改表现”的重要考核因素,对其减刑、假释等有重要影响,执行法官遂与建阳监狱民警启动执行联动,共同做好郝某等6人及家属的思想工作,通过电话、短信、微信、面对面等多种方式,与其家属积极沟通,耐心释法析理。

最终,部分家属将罚金及赔偿款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另一部分家属将罚金及赔偿款转入监狱指定账户,由监狱代为转入法院账户,涉案罚金及赔偿款共计86105.69元全部执行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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