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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近日,经武平县检察院提起公诉,被告人赖某因酒后殴打民警,被武平法院以妨害公务罪,依法判处拘役3个月15日。 2024年2月,赖某在武平某KTV同朋友喝酒唱歌,至次日凌晨1时许仍不愿回家,其两个朋友欲搀扶赖某回家,均被其打伤。无奈之下,其朋友报警求助。之后,3名民警赶到现场,在上前询问和控制赖某时被其用脚踢踹。尔后,赖某被3名民警控制住并戴上手铐,但其仍用脚踢民警大腿。 武平县检察院经审查认为,赖某酒后以暴力方法阻碍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其行为已构成妨害公务罪,鉴于其具有坦白、认罪认罚、曾因犯危险驾驶罪被刑事处罚等情节,提出判处拘役3个月15日的量刑建议。最终,该建议被武平法院采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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