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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6 16:55:38

货款不给起纠纷 法官调解事了结

作者:陈家传   来源:福建法治报   责任编辑:

本报讯   近日,宁化法院成功调解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经承办法官耐心释法明理,被告主动付清货款,原告收到货款后向法院提出撤诉申请,案件得以高效圆满解决。

原告与被告有蔬菜供应往来业务,2024年11月1日至12月7日,被告已累计拖欠原告货款8626元且一直未结算。原告多次催讨无果后诉至法院,要求被告偿还所欠货款共计8626元。

承办法官受理案件后,认为该案件事实清楚、法律关系明确,便联系双方当事人进一步核实情况,了解到双方对本案事实及诉讼金额均无异议,仅仅对供应的货物规格存在一点分歧,因此拖延支付。承办法官认为双方原本是良好的合作关系,通过调解不仅能解决双方的矛盾纠纷,也有利于双方合作关系的维持。

明确案件事实和化解方向后,承办法官向双方释法析理,并以双方长期互利互惠合作的关系为切入点,向双方讲明诉讼过程不仅耗费大量时间、精力和财力,还可能因情绪对立而激化矛盾,导致合作关系彻底破裂。经过承办法官悉心调解和沟通,被告表示愿意委托代理律师主动同原告沟通协商。

两日后,原告联系承办法官称被告货款已付清,纠纷已化解,并向法院递交了撤诉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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