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法治报,让新闻离你更近!
2025-06-11 15:45:41

厦门法院审结一起“内部门票”诈骗案

作者:记者 王淯滢   来源:   责任编辑:

本报讯   厦门市思明区法院近日审结一起“内部门票”诈骗案,男子阿青(化名)因伪造票务经理身份骗取多名粉丝上万元,被法院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同时责令退赔被害人经济损失。

案件显示,阿青本人曾因购买演唱会门票被诈骗,随后竟模仿骗子手段实施犯罪。他将自己的微信头像和昵称伪造成票务经理样式,在朋友圈发布PS的“余票秒抢”“代抢成功”截图,专盯周杰伦、林俊杰等热门演唱会抢票节点,通过社交媒体发布“代抢门票”信息。为获取信任,他编造“做长久生意不会骗你”“你的心情我理解”等话术安抚求票者,在被害人支付购票款后立即拉黑失联。短短半年内,阿青累计诈骗金额超万元,单笔最高达7600元。

思明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阿青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虚构票务经理身份、伪造票源信息、编造交易记录等手段,使被害人陷入“能购得稀缺门票”的错误认知并自愿交付财物,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

此案揭示出“票务诈骗”的典型特征:犯罪者精准锁定粉丝群体,利用歌迷对偶像的情感寄托和抢票焦虑心理实施迷惑;通过伪造微信身份、朋友圈动态等技术手段增强欺骗性;多以数千元门票或百元“代拍费”为标的实施小额多次作案。法官指出,正规票务平台通常采用资金托管机制,而“内部渠道”“特殊票源”说辞多为诈骗陷阱。


头条推荐
热图推荐
精华推荐

找福建律师 、看福建新闻 、免费法律咨询 ,就上福建法治网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旗下,福建最权威的法律门户网站

地址:福州华林路84号福建日报大厦5楼 新闻投诉:0591-87870370

版权所有:福建法治报社 闽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备案20071101号 闽ICP备11004623号-2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涉未成年举报电话:0591-87521816,举报邮箱:fjfzbbjb@126.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