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讯 近日,连城县检察院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简称“人社部门”)发出检察建议,进一步堵截“带薪服刑”漏洞。 已退休的黄某某曾任某社会劳动保险管理中心工作人员,2023年10月,因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拘役1个月10日。令人惊讶的是,其在收监服刑期间,养老金账户竟仍持续充值。经核查,因县人社部门社保中心未及时启动待遇停发程序,黄某某违规领取养老金3800多元,暴露出社保基金监管环节的重大风险隐患。 今年3月,连城县检察院接到新罗区检察院移送的监督线索后,迅速启动“检察蓝护薪”专项行动。办案组通过“三向”核查机制——向县人社部门调取养老金发放流水、向新罗区检察院调阅刑事判决书及个人档案、赴市看守所核实羁押起止时间,经比对发现,黄某某自退休以来养老金从未中断,服刑期间违规领取行为属实,形成完整证据闭环。 近日,连城县检察院向县人社部门发出检察建议,要求其全面履行养老保险待遇领取资格审查职责,依法处理违规领取养老金的行为,同时加强日常监管,确保养老金发放合法、规范。县人社部门收到建议后高度重视,立即启动追缴程序,在3个工作日内全额追回违规发放资金,并同步开展全县服刑人员待遇发放专项排查行动。 |
找福建律师 、看福建新闻 、免费法律咨询 ,就上福建法治网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旗下,福建最权威的法律门户网站
地址:福州华林路84号福建日报大厦5楼 新闻投诉:0591-87870370
版权所有:福建法治报社 闽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备案20071101号 闽ICP备11004623号-2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涉未成年举报电话:0591-87521816,举报邮箱:fjfzbbjb@126.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