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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3 16:01:32

屡次无证运卷烟 非法经营被判刑

作者:罗燕芬   来源:福建法治报   责任编辑:

本报讯   无烟草专卖品准运证,仍驾驶车辆运输卷烟。近日,经连城县检察院提起公诉,被告人马某某因犯非法经营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并处罚金3500元。

马某某在无烟草专卖品准运证的情况下,于2024年4月违反国家烟草专卖管理法律法规,未经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许可,在连城县、清流县等地多次收购424条卷烟。就在马某某驾驶货车准备将收购的卷烟运送至其位于物流园的店铺时,被连城县烟草专卖局及县公安局当场查获。经鉴定,被查扣卷烟为真品卷烟,价值4.31万余元。另查明,马某某因无证运输烟草专卖品,已3次分别被龙岩市新罗区烟草专卖局、连城县烟草专卖局作出行政处罚。

连城县检察院经审查认为,马某某在没有取得烟草专卖品准运证的情况下,屡次非法运输烟草制品,其行为构成非法经营罪,遂提起公诉。法院经审理,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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