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铸魂强基树新风 ——三明中院多维发力构建作风建设长效机制 今年以来,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紧扣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主线,坚持构建“学-查-改”闭环机制,通过开展专题读书班、问题清单化整治、司法顽疾再攻坚等务实举措,推动党风政风司法作风持续向好。 “要慎始慎微慎独、从简不从欲、正气不戾气。坚持俭以修身、俭以养德,坚持厉行节约、勤俭办事,自觉抵制享乐主义、奢靡之风……” 5月21日至22日,三明中院举办机关年轻干部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读书班。全院机关新提任人员、年轻干警、关键岗位干部等100余人参加此次读书班。 读书班以“学”铸魂,要求机关青年干部在思想淬炼中校准政治坐标:既视其所以、知其所来,锤炼党性、不忘初心;也观其所由、晓其所在,勇于担当、不懈奋进;更察其所安、明其所往,奉献社会、不负时代。 在“青廉工程”的立柱架梁下,三明中院作风建设的“四梁八柱”加速成型——在这之前,夯基垒台的“铸魂工程”已为推动学习教育有力有序开展打下了较为坚实的基础。 4月16日至17日,三明中院在全院范围内举办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读书班,并同步采取专题辅导、交流研讨、个人自学、集中学习、班子成员与分管部门干警共同学习等方式,原原本本学习了《习近平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论述摘编》,深入学习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问题清单、典型案例等重要内容,进一步增强了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理解把握,进一步明确了开展学习教育的目标任务、关键环节和重点对象,进一步明晰了当前全市法院党风廉政建设面临的形势任务和存在的作风问题。 学之愈深,行之愈笃。当理论学习将作风建设具象为《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问题清单》《隐形变异的作风问题清单》等内容时,查摆问题的“靶心”已然明晰。三明中院把学习教育与审判执行工作融为一体,对照学习教育的要求检视司法审判工作中的不足,通过开展学习教育不断规范司法审判工作,确保问题查摆全面、深入、彻底。同时,领导班子带头走好新时代党的群众路线,班子成员牵头一项调研课题,大力传承弘扬“四下基层”“四个万家”“马上就办、真抓实干”等优良作风,通过日常调研、接访下访、挂钩基层联系点等,深入基层、深入群众调查研究,弄清楚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弄清楚基层亟待解决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加以研究解决。 学习教育的成效如何,最终要靠见行见效来检验,最直接的体现就是查出来的问题是否有效解决,党员干部作风是否明显改善。三明中院聚焦司法领域顽瘴痼疾,全力解决群众反映突出的难点痛点堵点问题。 “您好,请问您是黄女士吗?这里是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之前在我院作为原告有个买卖合同纠纷的案件,案件判决诉讼费由被告承担,您尚有未退还的诉讼费,需要您提供……”今年3月,三明中院启动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的诉讼费退费程序。当事人黄女士因多次电话拒接、地址不明,法院穷尽各种常规举措依旧没能联系成功,黄女士成为“应退未退”的难点对象。后法院工作人员通过多方联系,最终通过其诉讼代理人辗转获取黄女士的联系方式,却没想到核实完成相关信息后就遭遇了“信任危机”。 “一个小时后,我接到了来自公安反诈中心民警的电话,确认我们是否为法院工作人员。当天傍晚6点,黄女士还专程赶到法院门卫处,向门卫核验来电的真实性。”退费经办书记员说。 在经办人、反诈中心民警、门卫的多方解疑下,黄女士心中的石头终于落了地:“虽然过程波折,但法院的严谨态度让我安心。”不到7个工作日,时隔多年的诉讼费终于退到了黄女士账户上。 “既要保障群众合法权益,也要经得起‘较真’考验。”三明中院相关负责人表示。开展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以来,三明中院多措并举,已累计清退各类诉讼费用1426笔1353万元。 作风建设非一日之功,三明中院“当下改”与“长久立”并重,秉持“用业绩说话,让群众评价”理念,把为民造福作为最根本职责、最重要政绩,始终以优良作风凝心聚力、干事创业,书写无愧于人民的新时代答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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