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建议 守护童心需多方合力 随着儿童智能手表越来越热门,其存在的问题也引起社会各界重视。 福建师范大学法学院院长杨垠红分析,儿童智能手表内置的应用存在诱导未成年人消费的现象,可能涉嫌违反广告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中对未成年消费者的特殊保护规定。一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40条明确规定,针对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的商品或服务的广告不得含有“劝诱其要求家长购买商品或服务”等内容。也就是说,儿童智能手表若出现隐蔽广告和诱导充值,将违背广告法中禁止向低龄儿童发布劝诱购买信息的规定。 另一方面,从未成年人消费能力和合同效力角度,未成年人的充值行为本身可能并不产生有效的支付效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不满8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据此,儿童在智能手表上未经父母同意购买高额会员或虚拟产品等,由于交易行为与其年龄智力不相适应,法律上属于效力待定合同,家长有权拒绝支付并要求退款。 杨垠红认为,儿童智能手表上既然具备社交聊天功能,就应提供家长控制时段和频率的选项,以防止未成年人沉迷。否则这种过度社交化设计既可能违背教育管理要求,也可能使厂家面临违反未成年人保护规定的法律风险。 “智能手表厂商应严格依据法律规定落实监护人同意制度,优化设备和后台服务的安全防护措施,防止儿童隐私数据泄露或滥用,切实维护未成年人的信息权益。”杨垠红进一步提出。 儿童智能手表关乎儿童健康成长,那么到底能不能戴?应该怎么戴? 福州市台江区检察院第五检察部检察官陈晨燕认为,家长的引导至关重要。她建议,家长在选购儿童智能手表时,建议选择公信度高,以及信息存储、传输、数据安全保证体系完善的主流品牌,降低个人信息被侵犯的安全隐患,并注意进行认证核查,避免购买“三无”产品,确保产品质量可靠。 “家长应加强儿童智能手表的安全管理,为孩子的手表设置复杂的密码或图案锁,防止他人未经允许使用。还可以根据孩子的实际需求合理设置手表的功能权限,避免儿童接触到不必要的社交或支付功能。”陈晨燕建议,“家长应当定期检查孩子手表的使用情况,特别是App的安装情况,确保没有异常,不要轻易将具有支付功能的银行卡或账号绑定在孩子的手表上。” 陈晨燕表示,要避免泄露个人信息,家长要提醒孩子不要随意添加陌生人为好友,培养安全意识。家长还可以开启孩子手表中的“白名单”功能,有效为孩子拦截诈骗骚扰电话。“家长一定要严格把关,多做功课,理性购买儿童智能手表。一旦发现孩子在使用后有不良行为,务必及时引导和制止,让智能手表成为辅助孩子学习、生活的得力助手,而非坑娃之物。”陈晨燕说道。 5月14日至6月12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开征求对《儿童手表安全技术要求》强制性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其中对电池安全、网络沉迷防治、支付功能开通等多方面提出具体要求。福建元景律师事务所律师卢金妹表示,儿童智能手表在严格合规、家长审慎监督的前提下可以佩戴,但需回归“安全工具”本质,剥离娱乐化功能。新国标实施后,建议消费者选择符合《儿童手表安全技术要求》强制性国家标准的产品,并通过司法、行政双路径维护权益。 记者短评 让儿童智能手表回归“本心” 近年来,儿童智能手表卷出越来越多的花样,也引发了不少家长的担忧。娱乐、购物、拍照……孩子耗费在智能手表娱乐功能上的时间越来越长,不仅损害视力,还可能影响日常生活和社交,甚至引发个人信息泄露、被诱导消费等问题。日渐“手机化”的儿童智能手表,似乎离“守护儿童安全”的初衷越来越远。 站在儿童智能手表发展的十字路口,应如何守护童心,让儿童智能手表回归“本心”? 首先,商家应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道德规范,将儿童的安全和权益放在首位。在设计和开发产品时,应充分考虑儿童的年龄特点和心理需求,避免添加不必要的复杂功能,特别是那些可能会影响孩子身心健康的功能,确保产品的功能合理、安全。 其次,家长在给孩子购买智能手表时,要加强引导和监管。面对可能出现的沉迷等行为,家长不能简单地一收了之,或是放任不管,而是要寻找方法,引导孩子正确使用智能手表的功能。同时,可以通过设置使用时间,并定期检查,帮助孩子增强自控力和辨别力。 此外,相关部门应制定严格的规范与标准,加大检查、惩治力度。对于不合规产品及乱象,应依法进行处罚和整改。 总之,只有多方合力、校准方向、守护初心,儿童智能手表才能行稳致远。 |
找福建律师 、看福建新闻 、免费法律咨询 ,就上福建法治网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旗下,福建最权威的法律门户网站
地址:福州华林路84号福建日报大厦5楼 新闻投诉:0591-87870370
版权所有:福建法治报社 闽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备案20071101号 闽ICP备11004623号-2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涉未成年举报电话:0591-87521816,举报邮箱:fjfzbbjb@126.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