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讯 近日,厦门市交通执法支队同安大队联合公路中心,对同安大道溪声村附近一处增设的公路道口进行强制拆除,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恢复公路原貌。该行为责任人将面临行政处罚。 此前,同安大队接到通报,同安大道溪声村路段有村民擅自破坏约20平方米公路绿化,并通过水泥倒板增设路口。6月3日,执法人员联合同安公路分中心开展现场勘查,确认新增道口长 4.5 米、宽2.8米,总面积约12.6平方米,严重违反公路管理规定。 经走访调查,该违规道口系村民苏某所为。苏某新建自建房位于绿化带后方,因现有村路绕行较远,为方便家人及摩托车进出,在未申请审批的情况下私自施工。面对执法人员询问,苏某坦言因缺乏公路法规知识,未意识到该行为已构成违法。 执法人员现场向苏某普法,《公路法》及《公路安全保护条例》明确指出,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许可不得擅自增设或改造公路平面交叉道口,涉路施工必须向公路管理机构提出申请。未经批准的施工行为,公路管理部门有权责令改正并依法处罚。 6月6日,联合执法队伍调用破碎机开展拆除作业,经过两个多小时施工,彻底清除违规设施。同安大队表示,将持续强化辖区公路巡查力度,严厉打击涉路违法行为。同时提醒公众,公路路产路权受法律保护,私自改建不仅破坏道路结构,更易引发交通事故,切勿因一己之便触碰法律红线。 |
找福建律师 、看福建新闻 、免费法律咨询 ,就上福建法治网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旗下,福建最权威的法律门户网站
地址:福州华林路84号福建日报大厦5楼 新闻投诉:0591-87870370
版权所有:福建法治报社 闽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备案20071101号 闽ICP备11004623号-2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涉未成年举报电话:0591-87521816,举报邮箱:fjfzbbjb@126.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